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賠償義務的主體

法律2.82W
賠償義務的主體

人身權利是每個人最重要的權利之一,包括健康權、自由權等,這些權利都受到法律的保護,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權利。侵權行為屬於一種對他人造成損失的違法行為,而人身侵權就是對他人身體造成一定傷害的一種侵權行為,我國對於人身侵權有相關的法律規定,對於造成人身侵權的行為人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對受害人進行賠償,也要及時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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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賠償義務主體是哪個

國家賠償責任主體是國家,即對於國家機關,含國家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其違法執行職務中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受害人有權取得國家賠償。

國家賠償由本法規定的賠償義務機關履行賠償義務。由於《國家賠償法》是調整刑事賠償和行政賠償的專門法律,根據上述特別規定,無論刑事賠償還是行政賠償,被訴主體均為賠償義務機關,即賠償義務機關是唯一的責任主體和賠償義務主體。然而,無論賠償義務機關是哪個機關,都是國家的組成部分,雖然賠償義務機關代表國家承擔賠償義務,但最終承擔責任的只能是國家。國家賠償由本法規定的賠償義務機關履行賠償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