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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業部、勞動人事部關於林業系統實行技師聘任制的實施意見

林業部、勞動人事部關於林業系統實行技師聘任制的實施意見

林業部、勞動人事部關於林業系統實行技師聘任制的實施意見

技師聘任制是在高級技術工人中實行技術職務的一項重要政策。這對鼓勵工人鑽研業務,不斷提高技術素質,穩定工人隊伍,發揮高級技術工人的作用,適應經濟建設需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根據國務院批准勞動人事部發布的《關於實行技師聘任制的暫行規定》,結合林業系統的實際情況,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頒佈單位:林業部(已變更),勞動人事部(已變更)

文       號:林計字[1987]385號

頒佈時間:1987-10-16

實施時間:1987-10-16

時 效  性:現行有效

效力級別:部門工作文件

一、各地區、各部門必須貫徹執行《暫行規定》,加強領導,審慎行事。要明確技師是在高級技術工人中設置的技術職務,不是技術稱號,不是高級技術工人的普遍晉升;技師必須嚴格按照任職條件、考核標準、比例限額,並根據生產崗位的實際需要,在林業場隊、生產車間,從技術複雜工種的技術工人中進行考評、聘任。

二、技師職務名稱

林業系統技師職務名稱統稱技師。不同工種(崗位)的技師,可在技師前冠以工種(崗位)名稱,例如造林(更新)技師、油鋸技師、大(小)帶鋸技師、化驗技師等。

三、實行技師聘任制的工種範圍

實行技師聘任制,首先在現行工人技術等級標準中技術等級線達到七、八級的工種範圍內進行。具體工種見附件。

四、比例限額

國營林場(含苗圃)、木材採運、木材加工、林產化工等企業事業單位聘任技師的比例限額,控制在實行技師聘任制工種工人總數的2%以內。

五、技師的技術(業務)考核標準

(一)具有工人技術等級標準中規定的本工種高級工的專業技術理論水平和實行操作技能,工作認真負責,能較好地完成生產任務。

(二)瞭解生產技術管理情況,能指導本工段或林場(車間)技術工人的生產技術操作。

(三)具有豐富的生產實踐經驗,在技術上能夠解決本工種或本工段關鍵性的操作技術和生產工藝難題。

(四)能夠解決生產(含營造林)過程中出現的某些產品質量問題,並能協助領導組織本工段或林場(車間)完成經濟技術指標。

(五)能調試和維修機械設備,預防事故和排除故障。

(六)刻苦鑽研技術,具有傳授技藝和培訓中、青年技術工人的能力。

六、技師職務的津貼標準

被聘任的技師,從受聘之月起享受職務津貼。技師的職務津貼按平均每人每月二十元核定。具體的津貼標準,在不超過國家下達的聘任增資指標範圍內,由單位根據不同技術工種(崗位)的實際情況,在十五至二十五元的幅度內自行確定。

七、技師的福利待遇

被聘任的技師,可享受本單位工程師等中級專業技術人員的有關福利待遇。

八、技師的考核評審

(一)企業、事業單位應建立工人技術考核委員會或技術考核小組,具體負責技師的技術考核工作或推薦報考技師的人選。

企事業單位的工人技術考核委員會(或考核小組),由單位主管領導及勞動人事、教育、科技、安全、生產以及工會等部門人員組成,其中應有一定比例的專業技術人員參加。

(二)經企業事業單位工人技術考核委員會考核合格的技師人選,應報上級主管部門的工人技術考核委員會評審。

(三)經工人技術考核委員會評審合格的技師,部直屬企事業單位,報林業部計劃司核准發證;地方所屬企事業單位,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勞動人事部門核准發證。

九、其它

(一)林業生產的森鐵、林機制造和修理、基本建設、發電和送變電、造紙、印刷、農業、交通、通訊等技術工種的技師聘任制,按國務院有關行業歸口部門的實施意見執行。

(二)對新出現的技術工種,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林業主管部門制訂工人技術等級標準,確定技師的職務名稱,報林業部、勞動人事部核准後方可實行。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林業主管部門在本地區勞動人事部門組織領導下進行技師的考評和聘任工作,要先行試點,總結經驗,然後再逐步推開,切不可一哄而起。試點單位要從嚴掌握。企業技師聘任制今年先在國家經委部署進行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試點的二百個企業中試點。請你們將本地區林業企業技師考評、聘任試點工作的情況及時報林業部計劃司和勞動人事部培訓就業局。

附:林業系統技師聘任制工種範圍 統一工種名稱(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