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產律師——借名所購房屋經營所得收益歸誰享有
原告訴稱
原告向本院提出訴訟請求:1、要求依法確認B市1號房屋所有權屬於原告;2、要求被告將B市1號房屋過户給原告。
事實和理由:原、被告系姐妹。2004年5月12日,原告借用被告名義購買了B市1號房屋。2007年4月26日,B市1號房屋的產權證頒發。該房屋自購買之日起至今,均由原告佔有、收益和使用。原告多次要求被告將該房過户給原告,但被告都以各種理由拒絕。故訴至法院要求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被告辯稱
被告辯稱,本案是所有權確認糾紛,根據房屋買賣合同及所有權證均能證明B市1號房屋屬於被告。原告的出資是與被告的債務關係,因被告沒有錢所以一直未向原告償還。不同意原告的訴訟請求。
本院查明
2004年5月12日,被告作為買受人與出賣人房地產公司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由被告購買B市1號房屋,房價585850元。B市1號房屋為經濟適用住房,準購經濟適用住房面積60.01平方米,超標面積65.55平方米已交土地出讓金。現該房已頒發房屋所有權證,房屋所有權人登記在被告名下。
庭審中,原告主張B市1號房屋是其借用被告名義購買,購房款是原告出資,《商品房買賣合同》上買受人的簽字是原告代被告所籤,《物業管理公約》、《供用熱協議》也是原告以被告的名義簽署,且《商品房買賣合同》、購房相關票據、房屋所有權證、《物業管理公約》、《供用熱協議》等原件均由原告保存,物業費、供暖費也是原告繳納。被告認可《商品房買賣合同》確實由原告代簽,但稱是被告授權原告代簽,購房款被告認可是原告支付,但稱該款為債務,因被告一直未償還原告房款出資,故房屋相關合同、證件由原告保管,房屋的使用、收益也由原告享有。
裁判結果
駁回原告張一之訴訟請求。
律師點評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本案中,原告與被告並未簽訂書面的借名買房合同。現原告主張雙方存在借名買房關係,原告作為主張借名買房關係成立的一方,應當就借名買房的事實承擔舉證責任。原告現提交的證據不足以證明雙方之間存在借名登記的約定,其主張確認B市1號房屋歸其所有,並要求被告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訴訟請求,於法無據,不予支持。
-
民營企業合規審查之刑事篇(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
民營企業合規審查之刑事篇(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一、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第二款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偽造公司...
-
私自改病歷,縱使有理也無理!醫院篡改病歷中的多項檢查數值,賠償45萬餘元!
導讀:血吸蟲病是由裂體吸蟲屬血吸蟲引起的一種慢性寄生蟲病,主要流行於亞、非、拉美的73個國家,患病人數約2億。血吸蟲病主要分兩種類型,一種是腸血吸蟲病,主要為曼氏血吸蟲和日本血吸蟲引起;另一種是尿路血吸蟲病,由埃及血吸蟲引起。我國主要流行的是日本血吸蟲病。0...
-
一字之差,勞動合同和勞務合同區別為何?
1.主體資格不同勞動合同:我國《勞動合同法》第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係...
-
中小企業常見風險梳理(勞動篇)
中小企業常見風險梳理(勞動篇)隨着法治觀念的普及,勞動者的法律維權意識逐漸提高。由於眾多中小企業老闆不注重法務建設,從而導致企業的勞動仲裁、訴訟案件頻發而且敗訴率相當高,筆者根據這些年的實踐經驗簡要整理以下幾點中小企業常見的法律風險,希望對眾多創業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