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怎麼處理
土地承包律師解答1.66W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條的規定:
“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爭議,由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由此可知,當家庭成員之間土地使用權產生爭議,應當由人民政府處理,法院不能越俎代庖,用審判權替代行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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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經營權一畝地能貸多少錢
農村土地承包是指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地不得買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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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權轉讓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1)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有建築物的,要約定建築物轉讓的內容;(2)向縣以上國土部門提交轉讓申請;(3)國土部門依法審查批准,審查內容為是否符合轉讓條件、與出讓限定條件有無實質性衝突、是否改變土地用途、成交價格是否合理,必要時進行國有土地使用權估價;(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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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土地轉包的定義是什麼
土地轉包,是指農村土地承包人把自己承包的土地,以一定的條件發包給第三者,由第二份合同的承包人向第一份合同的承包人履行,再由第一份合同的承包人向原發包方履行合同的行為。法律依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全文》第三十五條本辦法所稱轉讓是指承包方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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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經營權自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
農村土地承包是指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地不得買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