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房屋租賃合同印花税按月繳納嗎

房屋租賃合同印花税按月繳納嗎

我們到另一個城市去工作,大部分人會選擇租房作為解決居住問題。而且我們經常可以看到房屋租賃廣告,其中還存在欺詐的信息,沒有房子,卻也拿出來租賃,騙取租金,這一定要注意。除此之外,如果房屋租賃期限超過六個月雙方當事人必須簽訂書面合同。簽訂好了房屋租賃合同後,當事人雙方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備案登記,領取《房屋租賃證》。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企業房屋租賃合同印花税需要繳納嗎



  1、個人出租房屋合同需要交納印花税嗎?


    根據《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廉租住房、經濟適用房和住房租賃有關税收政策的通知》(財税「2008」24號)第二條規定,自2008年3月3日起,對個人出租、承租住房簽訂的租賃合同,免徵印花税。


  2、單位、個人與個人訂立的租房合同,應否貼花?


    單位、個人與個人訂立的租房合同,凡用於生活居住的,暫免貼花;用於生產經營或既有生活居住也有生產經營的,都應按規定貼花。


    因此,企業與個人簽訂的租房合同,如用於住宿用途的,立合同的雙方都暫免徵收印花税。


  3、企業將一套房屋出租,簽訂的租賃合同上明確記載租金金額和管理費金額,並註明管理費是代物業管理公司收取。那麼,管理費是否也要合併到租金中一起繳印花税?


    根據《印花税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十七條規定,同一憑證,因載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經濟事項而適用不同税目税率,如分別記載金額的,應分別計算應納税額,相加後按合計税額貼花。如未分別記載金額的,按税率高的計税貼花。另根據《印花税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十條規定,印花税只對税目税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財政部確定徵税的其他憑證徵税。而在税目税率表中,沒有列舉物業費相關的服務項目,因而物業費不屬於印花税徵税範圍。據此,上述企業所籤合同在分別列示兩種經濟事項的基礎上,應分別計算,只對房屋租金部分,按財產租賃合同記載的租賃金額千分之一貼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