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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房屋租賃合同印花税的繳納規定有哪些

上海房屋租賃合同印花税的繳納規定有哪些

雖然國家税務局對於各種税務徵收和税率都做出了規定,但是具體到每個省的時候,在細則的執行中,並不是完全一致的,針對一些沒有提及的問題,各級政府也有自己的規定,在這裏,本站小編將為您簡單地介紹上海房屋租賃合同印花税的相關規定。

一、上海市對於房屋租賃合同印花税的規定

上海市税務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税暫行條例》及其施行細則的規定,結合實際情況,現將上海市印花税的若干具體問題規定如下:

1、對由受託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如何貼花?

由受託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別記載加工費金額與原材料金額的,應分別按“加工承攬合同”、“購銷合同”計税,兩項税額相加數,即為合同應貼花;合同中不劃分加工費金額與原材料金額的,應按全部金額,依照“加工承攬合同”計税貼花。

2、對商店、門市部的零星加工修理業務開具的修理單,是否貼印花。

對商店、門市部的零星加工修理業務開具的修理單,不貼印花。

3、房地產管理部門與個人訂立的租房合同,應否貼花?

對房地產管理部門與個人訂立的租房合同,凡用於生活居住的、暫免貼花;用於生產經營的,應按規定貼花。

4、有些技術合同、租憑合同等,在簽訂時不能計算金額的,如何貼花?

有些合同在簽訂時無法確定計税金額,如技術轉讓合同中的轉讓收入,是按銷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收取或是按實現利潤分成的;財產租憑合同,只是規定了月(天)租金標準而卻無阻憑期限的。對這類合同,可在簽定時先按定額五元貼花,以後結算時再按實際金額計税,補貼印花。

5、對貨物運輸單、倉儲保管單、財產保險單、銀行借具單等單據,是否貼花?

對貨物運輸單、倉儲保管單、財產保險單、銀行借款等,辦理一項業務既書立合同,只開立單據,只就合同貼花;凡不書立合同只開立單據以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應按照規定貼花。

6、運輸部門承運快件行李、包裹開具託運單據,是否貼花?

對鐵路、公路、航運、水路承運快件行李、包裹開具的託運單據,暫免貼印花。

7、不兑現或不按期兑現的合同,是否貼花?

依照印花税暫行條例規定,合同成立時即應貼花,履行完税手續。因此,不論合同是否兑現或能否按期兑現,都一律按照規定貼花。

8、一九八八年十月一日開徵印花以前簽訂的合同,十一月一日以後修改合同增加金額的,是否補貼印花?

凡修改合同增加金額的,應就增加部分補貼印花。對印花税開徵前簽訂的合同,開徵後修改合同金額的,亦應按增加金額補貼印花。

9.某些合同履行後,實際結算金額與合同所載金額不一致的,應否補貼印花?

依照印花税暫行條例規定,納税人應在合同簽訂時按合同所載金額計税貼花。因此,對已履行並貼花的合同,發現實際結算金額與合同所載金額不一致的,一般不在補貼印花。

10、企業租憑承包經營合同,是否貼花?

企業與主管部門等簽訂的租憑承包經營合同,不屬於財產租憑合同,不應貼花。

11、企業、工人出租門店、櫃枱等簽訂的合同,是否貼花?

企業、個人出租門店、櫃枱等簽訂的合同,屬於財產合同應按照規定貼花。

二、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印花税暫行條例》及實施細則中的財產租賃合同包括租賃房屋、船舶、飛機、機動車輛、機械、器具、設備等合同,從性質上屬於經營租賃合同,其適用税率為千分之一(1‰),計税依據為租賃金額。

根據國家税務局關於印發《印花税宣傳提綱》(國税地字[1988]第012號)的通知規定:

按比例税率納税而應納税額又不足一角的,免納印花税;應納税額在一角以上,其税額尾數不滿五分的不計,滿五分的按一角計算,對財產租賃合同規定了最低一元的應納税額起點,税額超過一角但不足一元的,按一元納税。就單筆租賃合同納税而言,如租賃金額為300元,應納印花税0.3元,由於不足1元,所以按1元貼花;而如果租賃金額為1600元,則應納印花税1.6元,而不是四捨五入按2元貼花,因此,財產租賃合同印花税也應以角為最低計量單位,超過1元應全額貼花,不存在尾數取捨問題。

綜上可知,印花税的税率是全國統一的,但是在繳納比例上,各地由於實際情況不同,政府對此制定的政策也有所區別,上海房屋租賃合同印花税的規定是在國家税務局規定的基礎上進行了補充,其中比較特殊的一點是上海房管部門發給承租户保存的《租用公房憑證》可不貼印花。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邢台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