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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合同與勞務公司租賃合同的區別

勞務合同與勞務公司租賃合同的區別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説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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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合同與勞務分包合同的區別

如果分包符合法律規定,那麼勞務分包合同是合法的。

勞務合同與分包合同的區別在於:

1、在同樣具備資質的情況下,包工不包料是勞務合同,包工包料是分包合同。

2、合同效力不一樣,專業分包是要徵得發包人的同意,而勞務分包不需要。

3、承擔責任的範圍不一樣,專業分包,總包要對分包工程實施管理,意分包雙方要對分包的工程及質量缺陷向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而勞務分包人可自行管理,並且只對總分包人或專業分包人負責,總包人或專業分包人對發包人負責, 勞務分包人對以包人不直接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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