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壞自然保護地罪的認定
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1.87W
暫無相關數據!
-
破壞性採礦罪司法解釋
《關於審理非法採礦、破壞性採礦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違反礦產資源法的規定非法採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責令停止開採後拒不停止開採,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以非法採礦罪定罪處罰:(一)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
-
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第六十三條違反保護水產資源法規,在禁漁區、禁漁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在內陸水域非法捕撈水產品五百公斤以上或者價值五千元以...
-
非法佔用農用地罪概念
非法佔用農用地罪,是指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佔用耕地、林地等農用地,改變被佔用土地用途,數量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農用地大量毀壞的行為。...
-
非法採伐、毀壞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立案標準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森林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非法採伐、毀壞珍貴樹木的行為“情節嚴重”(1)非法採伐珍貴樹木2株以上或者毀壞珍貴樹木致使珍貴樹木死亡3株以上的;(2)非法採伐珍貴樹木2立方米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