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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破壞軍婚罪的明知怎麼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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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規定破壞軍婚罪的明知怎麼認定?

法律規定破壞軍婚罪的明知怎麼認定?

破壞軍婚罪的明知在進行認定的時候應當是根據各種各樣的證據來進行確定,符合我國《刑法》當中所規定的構成要件算破壞軍婚,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破壞軍婚就是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還與之同居或者結婚,也就是同居或者是重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九條 【破壞軍婚罪】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職權、從屬關係,以脅迫手段姦淫現役軍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犯罪對象是現役軍人婚姻,因此非現役軍人與現役軍人的配偶結婚或者同居,可構成本罪主體,現役軍人和現役軍人的配偶結婚或者同居,也可構成本罪主體;兩個現役軍人重婚或者同居,而他們的配偶都不是現役軍人,不構成本罪主體。在犯罪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不知而與之結婚或者同居的,不構成本罪。

二、破壞軍婚罪有哪些特徵

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一夫一妻制婚姻關係中的現役軍人的婚姻關係。

2、本罪在犯罪客觀方面表現為:

(1)行為人違反一夫一妻制的規定;

(2)行為人與現役軍人的配偶結婚或者同居。

3、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本罪的犯罪對象是現役軍人婚姻,因此非現役軍人與現役軍人的配偶結婚或者同居,可構成本罪主體,現役軍人和現役軍人的配偶結婚或者同居,也可構成本罪主體;兩個現役軍人重婚或者同居,而他們的配偶都不是現役軍人,不構成本罪主體。

4、本罪在犯罪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不知而與之結婚或者同居的,不構成本罪。

日常生活當中如果破壞軍人的婚姻的話,便是需要嚴格的按照我國刑事法律規定對其進行一定的處罰,當然了,我們國家《刑法》當中對於破壞軍婚罪的犯罪構成要件也有非常明確的規定,比如説在主觀方面就表現為是故意的狀態,所以需要結合證據來進行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