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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應交税費中土地使用税的計算方式

我國的土地資源雖然十分豐富,但因為人口人多,在資源的安排上面並不寬裕。國家為了更好地利用土地,規定了土地使用者要向税務機關繳納一定的土地使用税。企業在經營管理過程中如果使用到國家的土地,也需要繳納土地使用税。作為企業,在應交税費中土地使用税是怎麼計算的呢?下面由本站小編為大家詳細介紹。

企業應交税費中土地使用税的計算方式

一、應交税費中土地使用税的計算公式

應交土地使用税的計算公式:

據以計算應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税税額的方法,城鎮土地使用税是以納税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税依據,按照規定的適用税額計算徵收。

其計算公式為:年應交土地使用税=計税土地面積(平方米)×適用税額。

二、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額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

三、土地使用税的優惠政策

按照税法規定,施工企業可以享受的城鎮土地使用税減免税優惠包括:

(一)按照《土地使用税暫行條例》和(88)國税地字第015號等文件的規定,經批准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用地,從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至10年。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用地以土地管理機關出具的證明文件為依據確定;具體免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税務局在規定的期限內自行確定。

(二)企業辦的學校、醫院、託兒所、幼兒園,其用地能與企業其他用地明確區分的,可以比照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事業單位自用的土地,免徵土地使用税。

(三)按照規定,對於企業徵用耕地,凡是已經繳納了耕地佔用税的,從批准徵用之日起滿一年後開始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税,在此以前不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税,但是徵用非耕地因不需要繳納耕地佔用税的應從批准之次月起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税。

納税人繳納土地使用税確有困難需要定期減免的,年減免税額不足10萬元的,經當地財政局、地方税務局審核,報省級財政部門和地方税務局審批;10萬元以上的,經省級財政部門和地方税務局審核,報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審批。農業企業無償使用免税單位的土地,應當照徵土地使用税。

佔用的土地面積越多,需要繳納的税費也就越高。而土地使用税只針對城鎮地區收取,城鎮大小不同,税額不同。同時,國家對於一些教育、醫院等機構的用地會給予一定的減免税收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