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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房產税和土地使用税如何徵收?

一、土地使用税如何徵收

2021房產税和土地使用税如何徵收?

(一)土地使用税的徵收標準:

根據我國《城鎮土地使用税暫行條例》,只有城鎮的土地需要徵收税費,因此,土地使用税通常都指城鎮土地使用税。城鎮土地使用税,以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範圍內的土地為徵税對象,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税依據,按規定税額對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徵收。其税額標準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分別確定,在每平方米0.6元至30元之間。土地使用税按年計算、分期繳納。具體單位税額各地差異較大,請諮詢您所在地地方税務局。

(二)土地使用税的徵收方式:

城鎮土地使用税的申報:納税人首次申報城鎮土地使用税前,應先在税務機關辦理城鎮土地使用税信息登記,填寫《土地使用税信息登記表》。信息登記完成後,即可辦理城鎮土地使用税申報,申報時應填寫《城鎮土地使用税申報表》。

(三)土地使用税的徵收時間:

按《城鎮土地使用税暫行條例》的規定:城鎮土地使用税實行按年計算、分期繳納的徵收方法,具體納税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如何分期繳納應問一問你企業的税務專管員);以出讓或轉讓方式有償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應由受讓方從合同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約定交付時間的,由受讓方從合同簽訂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税。(按《城鎮土地使用税暫行條例》的此條規定,結合你單位的情況,應該從09年12月起開始申報納税);城鎮土地使用税以納税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税依據,土地面積計量標準為每平方米。納税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按下列辦法確定:

1、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單位組織測量土地面積的,以測定的面積為準。

2、尚未組織測量,但納税人持有政府部門核發的土地使用證書的,以證書確定的土地面積為準。

3、尚未核發土地使用證書的,應由納税人申報土地面積,據以納税,待核發土地使用證以後再作調整。

二、年房產税是怎麼徵收

(一) 房產税該收多少?

國泰君安做了個報告,説當房產税的税率為1%的時候,刨除每人20平米的免徵額,那麼全國範圍內相當於,地方政府賣地收入的18%,如果不考慮免徵額,也僅僅佔賣地收入的45%,而如果要跟地方政府的賣地收入持平,房產税的税率需要定在2.2%,如果算上免徵額的20平米,那麼更是要高達6%。

可見,如果房產税替代賣地收入,成為地方政府的收入來源,那麼事情或許變得非常可怕,人們會拋售房子,銀行貸款很可能收不回來,房產泡沫破滅。對這些情況,顯然國家和地方還有銀行都還沒準備好。

(二) 房地產税法通過之後會立即實施嗎?

據瞭解,房地產税法從通過到實施應該會有一個過渡階段,從而讓社會對法律有充分的認知、瞭解和準備。立法通過後並不意味着就會在全國馬上開徵,兩者不是同步的。房地產税是典型的地方税,何時開徵會授權地方政府自己決定,並不是在某個時間全國一起徵收,各個地方可以差別化。

(三)房地產税要交多少?

對於徵收範圍,中央財經大學財經研究院院長施正文認為應該設立一定的免税面積,“免税面積設定為人均60平方米比較合理,這樣對於三口之家來説,可以有180平方米不用交税,從而保證了居民第一套住房不用交税。” 對於免徵額和税率,目前官方並未釋放任何信息。

但是,施正文建議,對於免徵面積,中央可以設定一個最低的標準,在此標準之上,各地免徵面積可以自行決定是否上浮。

(四)房地產税將怎麼收?

據瞭解,未來的房地產税主體税種由房產税、城鎮土地使用税合併而成。收税標準將參照世界通行做法,估算價值100萬的房產可能會每年增加約5000元税負。有關房產税,實際早在2011年就開始在上海和重慶兩地試點。在上海試點時,新購且屬於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按人均計算,人均超過60平方米的進行房產税徵收。比如一個居民家庭原來已擁有的住房面積共計180平方米,剛好人均60平方米,現又新購一套100平方米的住房總價100萬,那麼其一年應繳房產税4200元左右。

“房地產税”比“房產税”多了一個“地”字,也就意味着未來的持有税,徵收對象不但是房屋價值,而且還將包括房屋下面的土地價值,應該是房地產税收體系的綜合改革。房地產税徵收如何做到公平合理,税收怎麼使用,是否用於教育、醫療、環境等民生領域,老百姓非常關切,這也將對政府治理現代化、法治化起到促進作用。

説道土地使用税,會聯想到的是城鎮居民。在首次繳納土地使用税前,需要向税收機關申請並填寫相關信息,之後的繳納,納税人應自覺按時足額繳納。對於房產税,介於實施之後有許多的不可預估性的問題,國家相關部門在考慮到各種措施後,選擇了經濟較為發達的地區作為試點開始收取房產税。以上就是小編整理的關於房產税和土地使用税的全部信息,希望可以幫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