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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房土地使用税税率是多少?

一、廠房土地使用税税率是多少?

廠房土地使用税税率是多少?

税額標準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分別確定,在每平方米0.6元至30元之間。土地使用税按年計算、分期繳納。

具體單位税額各地差異較大,請諮詢您所在地地方税務局。

土地使用税計算方法如下:

1、大城市1.5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3、小城市0.9元至18元;

4、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在本條例第四條規定的税額幅度內,根據市政建設狀況、經濟繁榮程度等條件,確定所轄地區的適用税額幅度。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税暫行條例》第二條規定:“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為城鎮土地使用税(以下簡稱土地使用税)的納税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税。

前款所稱單位,包括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股份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以及其他企業和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國家機關、軍隊以及其他單位;所稱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户以及其他個人。”

2、根據《國家税務局關於檢發<關於土地使用税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規定>的通知》第四條規定:“關於納税人的確定,土地使用税由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或個人繳納。擁有土地使用權的納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實際使用人納税;土地使用權未確定或權屬糾紛未解決的,由實際使用人納税;土地使用權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別納税。”

二、土地使用税如何徵收

市、縣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將本地區土地劃分為若干等級,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税額幅度內,制定相應的適用税額標準,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執行。

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經濟落後地區土地使用税的適用税額標準可以適當降低,但降低額不得超過本條例第四條規定最低税額的30%。經濟發達地區土地使用税的適用税額標準可以適當提高,但須報經財政部批准。

由以上內容我們可以總結出,有承租人是該土地的實際使用人,所以是需要交租的廠房土地使用税的。我國各地的土地使用税的徵收是由當地地方税務局根據國家相關法規,結合本地民情而確定的。相對發達的地區,税率自然是要高些的。

就得到了廠房土地使用税税率是多少的答案,作出如何判斷的依據是根據城市的規模大小,則是依據人口、土地面積的大小來確定税額比率,對應的規模越大税額也就越高。各地的税額標準也是由其對應的人民政府給與批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