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須到庭的被告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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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離婚案件中的原、被告。
2、撫養、贍養等案件中負有義務的當事人。給國家、集體或他人造成損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
3、其他案件中,不到庭無法查清案情的被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第一百一十二條進一步規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規定的必須到庭的被告,是指負有贍養、撫育、撫養義務和不到庭就無法查清案情的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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