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調解的概念是什麼
法院調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審判人員的主持下,民事案件的雙方當事人就爭議的實體權利、義務等問題自願平等協商,達成協議,經人民法院認可後,終結訴訟程序的活動。
法院調解又稱“訴訟中的調解”。《民事訴訟法》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遵循查明事實,分清是非、自願與合法的原則,調解不成,應及時判決。法院調解,可以由當事人的申請開始,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職權主動開始。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二條,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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