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簽訂調解協議概念及作用

法律1.64W
簽訂調解協議概念及作用

瞭解民事辦案流程,能清楚我國整個民事訴訟流程,以及在訴訟過程中才知道什麼時間該做什麼。而刑事案件中需要了解多一點公安機關的辦案流程,才知道公安機關傳喚你並不一定是違法了。不同類型的訴訟中,司法人員的具體辦案流程要求不同,分別是用各自的訴訟法。比如,民事案件中依據《民事訴訟法,而刑事案件中則依據《刑事訴訟法》。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法院調解協議簽訂後能否反悔


當事人在法院調解時對調解要認真對待,慎重處分自己的合法權益,一旦簽署調解協議即可生效。關於能否反悔,實踐中有爭議:

第一種意見認為,原告可以反悔,法院可以再次組織調解,徵求被告的意見,調解不成的,及時判決。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七條、第九十九條的規定,調解達成協議,人民法院應當製作調解書,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即具有法律效力,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送達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判決。也就是説,在雙方當事人簽收調解書前,任何一方當事人可以提出反悔。本案中,對於原告要求變更調解協議的主張,法院應當在徵得被告同意後變更調解協議內容,被告不同意的及時判決。

第二種意見認為,原告不能反悔,法院應及時向雙方當事人送達調解書。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調解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第13條的規定,該調解協議經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後生效,當事人拒收調解書的,不影響調解協議的效力。因此該調解協議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均應認真履行。

按照相關法律中的規定,法院做出的民事調解書其實也是具有法律強制執行力的,因而要是法院調解後對方沒履行自己的義務,此時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而一般當事人簽訂了調解書,在調解書生效的情況下不允許起訴或上訴。而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請直接來電諮詢我們的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