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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作品的著作權怎麼確定歸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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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中,有的人創作能力不強,因此會委託他人進行創作,此時產生的作品是委託作品。那麼對於委託作品來講,其怎麼確定其著作權的歸屬呢?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為您做詳細解答。

委託作品的著作權怎麼確定歸屬

一、委託作品的著作權怎麼確定歸屬

我國著作權法從保護作者權利的角度出發,對委託作品的著作權歸屬進行了規定。

1、受託人和委託人可以自行約定著作權的歸屬。這一方面是尊重作者也即受託人的意願,另一方面是為了方便委託人有效的使用作品。但是,雙方當事人可以自由約定其歸屬的僅限於著作財產權,而不包括著作人身權。著作人身權只能屬於受託人。

2、在當事人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法律規定著作權屬於受託人。這是因為受託人接受委託創作完成作品,是委託作品的作者。基於保護作者、鼓勵創作的立法目的,在無約定的情況下,著作權應當被賦予受託人。當然,受託人在享有著作權的同時也受到如下的限制:

(1)受託人應當按照約定將委託作品提供給委託人使用。委託人有權在約定的範圍內使用。如果沒有約定使用範圍,委託人可以在委託創作的特定目的範圍內免費使用。現實中,有些藝術攝影企業為了壟斷顧客日後的加印照片生意,藉口對顧客的藝術照有著作權,拒絕履行上述義務,扣留照片的底片。對這種行為,顧客可以追究其違約責任。

(2)受託人行使著作權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不得妨礙委託人的正當使用。比如受託人接受委託設計商標標識後,不論委託人是否將該商標註冊,都不得再以侵犯發表權為由阻止委託人在其商品、服務上使用該標識,也不得許可委託人的競爭對手使用該標識。

二、編輯作品著作權歸屬的確定

編輯作品是對若干單獨的作品或其他材料進行選擇、編輯而形成的作品,如選集、期刊、報刊、百科全書等。

根據我國第14條及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12條的規定,編輯作品著作權的歸屬及行使應遵守以下規則:

1、編輯作品由編輯人享有著作權。編輯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非法人單位。由法人或非法人單位組織人員進行創作,提供資金或資料等創作條件,並承擔責任的百科全書、辭書、教材、大型攝影畫冊等編輯作品,其整體著作權歸法人或非法人單位所有。

2、編輯人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權。即編輯人進行編輯創作時,如涉及的是著作權作品,必須經原作品的同意,並向其支付報酬。

3、編輯作品中可以單獨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權單獨行使其著作權。因此,編輯作品作為一個整體,其著作權歸編輯人享有,但其中可以獨立存在、單獨使用的作品,其著作權由該作品的作者享有。

通過上文的解答,相信大家也知道委託作品的著作權是如何確定的吧。一般情況下是讓當事人協商確定,但如果沒有約定的話,著作權則通常是歸受託人所有。要是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