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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罪立案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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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罪立案標準是什麼?

在一些城鄉結合部,我們能在小賣鋪看到一些假冒註冊商品,這些商品外觀包裝和名牌商品類似,很容易混淆。銷售假冒偽劣產品,會危害到老百姓的人身健康,因此,工商部門查處後,情節嚴重的,會移送給公安局。那麼,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罪立案標準是什麼?下面小編通過刑法有關知識告訴大家。

一、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罪立案標準是什麼?

我國刑法中關於商標犯罪的罪名共有三個,分別是假冒註冊商標罪、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以及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罪。其中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此類立案標準:

銷售明智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1、銷售金額在5萬元以上的;

2、尚未銷售,貨值金額在15萬元以上的;

3、銷售金額不滿5萬元,但已銷售金額與尚未銷售的貨值金額合計在15萬元以上的。

根據《刑法》第214條規定,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金額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二、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1、該罪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可以是任何單位和個人;

2、侵犯的客體為他人合法的註冊商標專用權和國家商標管理秩序;

3、主觀方面必須是故意,即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而銷售的。如果行為人不知情,不構成本罪;

4、客觀方面必須具有經銷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並且經銷金額較大的行為。經銷包括批發、零售、代銷等形式。對於犯罪嫌疑人實施銷售假冒註冊商標時是否明知的認定,應當根據案件的客觀事實認定,只要能證明其知道或應當知道銷售的是仿冒品的,即可以認定為明知。

三、單位觸犯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罪的話怎麼處理?

本罪的主體要件為一般主體。自然人和單位均能構成本罪的主體。就自然人而言,只要行為人達到了刑事責任年齡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實施了故意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的,就可構成。單位犯本罪的,實行兩罰制,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條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綜上所述,生產、銷售假冒產品的企業,被工商局查處後,一般要進行罰款,對直接負責人行政拘留。而銷售金額達到五萬元以上,或者銷售額不夠,貨值在十五萬以上的,會被立案,這就是刑法中關於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罪立案標準。構成本罪的,最高刑期是有期徒刑七年。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