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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量刑有什麼標準

商標2.85W

一、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量刑有什麼標準

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量刑有什麼標準

1 、自然人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金額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2 、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上述規定處罰。

如果與假冒註冊商標的犯罪分子事先通牒,事後對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代為銷售的,也應以假冒註冊商標罪論處。並且構成假冒註冊商標罪的共犯。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定: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金額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二、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的數額怎麼認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在五萬元以上的,屬於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應當以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金額在二十五萬元以上的,屬於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應當以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在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中,按照實際銷售價格計算被侵權產品價值,其中,《銷售單據》作為認定侵權商品實際銷售價格的依據。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及實踐經驗,在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中,侵權商品的價格計算方式在選擇上具有遞進性。即必須優先按照實際銷售價格計算侵權商品的價格;在無法查清涉案商品的實際銷售價格以及標價的情況下,才以被侵權商品的市場中間價計算其貨值金額。

根據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的犯罪構成,過失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故意銷售與註冊商標的商品不屬於同一種類的假冒產品、故意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不大,其社會危害性較小不構成犯罪的,應按照《商標法》第 39 條的規定處理。只有數額較大,如達到二萬元,才能按犯罪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