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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來獲取徵收方的徵收違法證據?

徵地在拆遷中,政府經常為了達到拆遷的目的而採取違法行為,那麼,如何獲取政府的違法證據?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專業拆遷律師為你支招。

怎麼來獲取徵收方的徵收違法證據?

因為城鎮化,房屋徵收拆遷已經是一個時代趨勢。

但因還未有系統健全的法律規制,導致政府與民爭利的現象大量存在,壓低徵地補償標準,侵犯被拆遷人權益成了拆遷中的常態。

因此被拆遷人維權是自然而然且是法制社會所要求的,但這也要求被拆遷人要理性維權。

雖然法律還沒有落實到具體的方方面面,但對於規制政府的肆意用權還是最有效的。

那説到法律維權,關鍵在於證據。

有些人會問,在政府手中拿政府的違法證據,談何容易?不容易不代表不能,因為在拆遷中,政府為了達到拆遷的目的,違法行為顯而易見。

下面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專業拆遷律師來教你遭遇拆遷時,如何從政府手中獲取政府的違法證據。

證據意識與政府的違法現象俗語都説“打官司是打證據”,這就是説從聽到拆遷那一刻起,被拆遷人就要開始有證據思維。

不管在任何階段,留存證據的重要性大於你其他任何行動。

現在留證據的方法也非常的便捷,也就是隨時用手機拍照、錄音、錄像等。

那具體到拆遷過程中,什麼時候要拍照留證據呢?籠統的説就是遇到政府作出違法行為的時候(即你主觀上感覺到不符合常規的時候就可以開始着手保存證據)。

具體來講:被徵地、拆遷人應該注意保留和收集一切能夠證明實施的相關證據,包括雙方簽訂的一些協議,相關部門發佈的公告、通知,以及雙方協商過程中的錄音,還有一些直接的接觸行為、侵權行為等。

這整個留證行為貫穿拆遷始終。

簡單點説,就是有與被拆遷人直接接觸的行為和與拆遷有關的一切紙質材料都需要留下文件或者拍照、錄音。

收集證據關鍵措施:

申請信息公開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16條的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的需要,可以向國務院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門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公開條例》,對信息公開的主體、範圍、時間等也都作了明確的規定。

這也就是公民可以通過申請政府信息公開來找出並規制政府的違法。

這可以普遍用於拆遷維權過程中。

根據在明律師大量的拆遷代理經驗證明:

拆遷中政府的違法點大部分都可以通過申請信息公開找出,再通過此程序所獲取的證據材料(如:行政機關怠於行使公告、通知的違法行為;行政機關與村委會、居委會等基層組織共同製造公告與公示的假證等違法行為),可以有針對性的提起復議或者訴訟程序,依法維權。

這所帶來的直接後果並不是勝訴狀,而是政府的退步和被拆遷人主動權的掌控。

因此,作為被徵地人或者被拆遷人,其有權利結合個案情形,向有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這是獲取政府違法證據的關鍵措施。

在明律師提醒:

面對非法徵地拆遷,除了要找政府的違法證據,農民自己在房屋拆遷維權中,要做到理智清醒,依法辦事,以免掉入徵收方的陷阱。

另外,徵地拆遷補償安置不合理,不要輕易簽字,農民擁有土地、房屋的合法使用權和所有權,地方政府、開發商的非法佔地施工行為,應當受到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