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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徵地補償標準是什麼

近幾年來,很多農民都面臨土地徵收的問題 ,很多的新城區面臨徵地建設。河北省徵地補償標準比同等地級市標準低,有市民對這一現象不甚理解。政府標準的制定是否需要聽證,有沒有統一的模板,想要提高徵地補償的標準,流程是什麼樣的,今天小編帶大家瞭解一下。

河北省徵地補償標準是什麼

一、徵地補償含義

徵地補償標準是指在市鎮行政區的土地根據政府總體規劃確定的用地範圍內,依據土地類型、土地年產值、土地區位登記、農用地等級、人均耕地數量、土地供求關係、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城鎮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據片區劃分用於徵地補償綜合計算的標準。河北省徵地補償標準是在國家標準下制定。

二、徵地補償標準制定依據

拆遷補償標準的調整由市縣人民政府公佈。我國法律規定各地政府應根據經濟發展水平、當地人均收入增長幅度等情況,每2至3年對徵地補償標準進行調整,逐步提高徵地補償水平。如今實施的徵地補償標準已超過規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時調整,將不予通過用地審查。 各類具體的價格補償標準由區縣物價局依據當地經濟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況進行定價。河北省徵地補償標準是根據上面的經濟水平決定。

“徵地補償是指房屋徵收部門自身或者委託房屋徵收實施單位依照我國集體土地和國有土地房屋拆遷補償標準的規定,在徵收國家集體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時,對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以下稱被徵收人)給予公平補償。

三、補償費用項目

1、土地補償費 用地單位依法對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因其土地被徵用造成經濟損失而支付的一種經濟補償。

2、青苗補償費 用地單位對被徵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徵地受到毀損,向種植該青苗的單位和個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3、附着物補償費 用地單位對被徵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設施,因徵地被毀損而向該所在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4、安置補助費、 用地單位對被徵地單位安置因徵地所造成的富餘勞動力而支付的補償費用。

四、補償標準

1、各項徵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准的徵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

2、按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補助費。原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規定,已經在《土地管理法》中刪除。

每一個省的徵地補償標準都不一樣,但補償的類型、補償的項目種類和補償的經濟標準,主要是根據各地的環境、社會和經濟水平。但是,相關的規定和流程大體一致。因此,大力發展本省的經濟,是惠及所有市民的。河北省徵地補償標準的制定是符合當地經濟水平,具體可諮詢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