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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征地補償標準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政府拆遷徵地從本質上來講也是帶有強制性的,因為徵地補償的標準是由政府單方面決定的,只要徵地補償的工作是按照當初制定的方案開展的,那大多數民眾其實都還是比較積極配合的。目前河北省又最新劃分出了一批即將要被徵收的土地,使得河北當地的市民們都非常的關注河北征地補償最新標準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河北征地補償標準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一、河北征地補償最新標準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目前,河北省各地已全部完成徵地區片價標準的確定,徵地區片價按9個等級劃分,全省平均區片價為35851元/畝,為推行同地同價奠定了基礎。依法徵收集體土地,要按被徵土地的區片價乘以被徵土地的面積計算土地補償費。山區未利用地和壩上未利用地按徵地區片價的60%執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土地補償費標準。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徵地的補償費標準和移民安置辦法,由國務院另行規定。在國務院有關規定出台前,土地補償費為被徵土地所在鄉(鎮)耕地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16倍,土地補償費不能使被徵地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需要提高標準的,由項目法人或者項目主管部門報項目審批或者核准部門批准。

土地補償費20%歸集體經濟組織,80%歸被徵地的土地使用權人或者按照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土地的農户;被徵土地沒有土地使用權人和集體經濟組織未發包以及實行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土地補償費全部歸集體經濟組織,由村集體經濟組織依法分配或者使用。土地補償費要及時足額到位,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截留、挪用。被徵土地上有附着物和青苗的,對地上物和青苗的所有權人要另行補償。地上物補償費標準由各設區市政府制訂,青苗補償費按徵地時當季作物的產值計算。

二、《河北省土地管理條例》中關於河北省徵地補償標準的規定

第三十八條 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倍至十倍。徵收耕地以外的其他農用地和建設用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土地所在鄉(鎮)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五倍至八倍。徵收未利用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土地所在鄉(鎮)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倍至五倍。

第三十九條 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倍至六倍。徵收耕地以外的其他農用地和建設用地的安置補助費,為該土地所在鄉(鎮)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倍至六倍。徵收未利用地的,不支付安置補助費。

第四十條 依照本條例第三十八條和第三十九條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後,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再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下列限額:

(一)徵收耕地的,不得超過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二)徵收耕地以外的其他農用地和建設用地的,不得超過該土地所在鄉(鎮)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二十五倍。

第四十一條 徵收土地的青苗補償費按當季作物的產值計算。地上附着物補償費標準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制定,報省人民政府批准後執行。

河北省主要將當地的土地劃分為了九個不同的級別,平均的徵地補償價格達到了35000元左右一畝,在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補助費這幾個項目當中,和當地的平均年產值有着非常重要的聯繫,後續的方案,河北省政府要求各級機關在官方網站上需要及時的向民眾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