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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固安徵地補償標準是什麼

徵地的情況在城鎮中是時常能夠看到的,因為城鎮的發展離不開土地,而且在城鎮的周圍一般土地都是已經有所歸屬的,所以通常都需要通過徵地的方式來獲取土地進行建設,説到徵地人們最關心的問題就是徵地的補償標準,因為這直接關乎到個人的經濟補償,那在河北省固安徵地補償標準是什麼呢?

河北省固安徵地補償標準是什麼

《河北省土地管理條例》中關於河北省固安徵地補償標準的規定。

第三十八條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倍至十倍。

徵收耕地以外的其他農用地和建設用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土地所在鄉(鎮)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五倍至八倍。

徵收未利用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土地所在鄉(鎮)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倍至五倍。

第三十九條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倍至六倍。

徵收耕地以外的其他農用地和建設用地的安置補助費,為該土地所在鄉(鎮)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倍至六倍。

徵收未利用地的,不支付安置補助費。

第四十條依照本條例第三十八條和第三十九條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後,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再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下列限額:

(一)徵收耕地的,不得超過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二)徵收耕地以外的其他農用地和建設用地的,不得超過該土地所在鄉(鎮)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二十五倍。

第四十一條徵收土地的青苗補償費按當季作物的產值計算。地上附着物補償費標準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制定,報省人民政府批准後執行。

每個城市地區的徵地補償標準設定都是不相同的,這是因為各個地區的城市土地價格不同所導致的,所以在遇到徵地問題的話,我們應該去了解的徵地補償標準應該是當地而且是本次徵地補償所需要使用到的標準,關於河北省固安徵地補償標準,其實只適用於固安當地居民作為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