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證轉讓需要什麼材料?
土地使用權證是合法擁有使用土地的憑證,都是土地使用證可以通過買賣或者其他法律允許的方法轉讓給他人,辦理土地使用證轉讓時、土地使用證的受讓方和土地使用證轉讓方需要各自按照要求準備相關的材料,因為土地使用證轉讓涉及的問題比較多,所以準備的材料比較多也比較複雜,一定要充分準備避免遺漏。
一、土地使用證轉讓方應提供的材料
1、大土地證原件及複印件1份(2004年10月1日以後頒發的土地證應提供由成都市國土資源局地籍事務部出具的(土地用途面積分攤計算表1份);
2、土地出讓合同複印件1份;
3、工商營業執照或行政、事業代碼複印件1份;
4、總產權複印件1份;
5、土籍調查表複印件1份,《界址點座標成果表》(到市國土資源局提取);
6、《土地登記卡》(到市國土資源局提取);
7、產權測量報告;
8、申請書1份;
9、法人身份證明、委託書各1份,法人、受託人身份證複印件各1份;
10、分割情況説明;
11、共用宗土地使用權分攤面積總表1份(第1次分割)
12、本次分攤情況表:老方法用土地分割變更登記明細表及共用宗使用權登記表;新方法用共用宗土地使用權分攤面積彙總表。(以上表格先報1份,審核無誤後再出3份並加蓋單位公章。按棟號、單元、樓層、序號順序填寫;共有人佔格分別填寫,並註明為共有人;共有人土地面積按產權證上比列分攤,並分別填寫;序號或分宗號按户數編號;房屋產權證號填丘地號;表格用電腦製作並打印)。(上述材料中心的複印件上須加蓋申報單位的公章證明原件與複印件一致)。
二、土地使用證轉讓受讓方應提供的材料
1、受讓方為個人的應提交:申請書1份(轉讓方、受讓方共同申請並蓋章、身份證複印件1份、房屋產權證複印件1份、委託書1份;)
2、受讓方為單位的應提交:申請書1份(轉讓、受讓方共同申請並蓋章;法人身份證明、委託書各1份及法人受託人的身份證複印件各1份,產權證複印件1份,工商營業執照或行政、事業代碼複印件1份。)(上述材料中的複印件須加蓋申報單位的公章證明原件與複印件一致。)
而土地使用證轉讓的材料包括雙方共同蓋章的申請書、雙方的基本資料(個人的或者是單位的)以及土地的基本資料等等,在辦理時,因為各地的要求不同,雙方可以先到當地的國土資源局瞭解清楚,這樣無論是準備土地使用證轉讓的材料還是辦理轉讓程序,都比較容易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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