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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關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是多久

一、韶關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是多久?

韶關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是多久

根據我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業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衞生、體育用地年限為50年;

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倉儲用地50年;

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二、土地使用權的取得方式有哪些?

1、以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

土地使用權出讓,是指國家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出讓給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出讓方式包括招標、拍賣、掛牌、協議。

2、以劃撥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

土地使用權劃撥,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將該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將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給土地使用者 使用的行為。即劃撥土地使用權不需要使用者出錢購買土地使用權,而是經國家批准其無償的、無年限限制的使用國有土地。但取得劃撥土地使用權的使用者依法應 當繳納土地使用税。

3、以轉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

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再轉移的行為,即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單獨或者隨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轉移給他人的行為。原擁有土地使用權的一方稱為轉讓人,接受土地使用權的一方稱為受讓人。轉讓方式: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等。

關於土地使用的一些大體方針是國家有關部門統一規定的,韶關當局沒有獨立的權力來規劃土地使用權的出讓年限,所以全國各地的土地使用權的出讓年限都是以土地,將來所要做的項目進行了區分。不過,表妹上來看居住用地是70年,但實質上法律制度中也表示居住用地是自動續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