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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讓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涉及哪些税費

國家對於普通民眾幾乎都是通過出讓的這種方式分配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以出讓方式獲得的土地使用權因為在以後的銷售跟分配問題上幾乎是沒有任何的限制的,所以,獲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當事人也因為出讓的這種方式必須要交納各種的税費。可能有些人還不瞭解出讓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涉及哪些税費,下面給大家介紹一下。

出讓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涉及哪些税費

出讓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涉及哪些税費?

(一)土地增值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税暫行條例》第二條規定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築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簡稱轉讓房地產)並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為土地增值税的納税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税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土地增值税。貴公司不是納税義務人可不繳納土地增值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税暫行條例》第一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税的納税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契税。貴公司應該繳納契税。根據第三條契税税率為3—5%。契税的適用税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幅度內按照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確定,並報財政部和國家税務總局備案。貴公司可以到土地所在地區的土地管理部門查詢。

(二)土地使用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税暫行條例》(國務院令[1988]17號)第四條 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額如下:

1、大城市0.5元至10元;

2、中等城市0.4元至8元;

3、小城市0.3元至6元。

(三)營業税及附加(出讓方):

1、按轉讓價與購置價的差價繳納5%的營業税。

2、按繳納的營業税繳納7%的城建税和3%的教育費附加。

(四)印花税和契税(雙方):

1、按產權轉移書據(合同)所載金額繳納0.05%的印花税。

2、按成交價格(合同)繳納3%的契税(有的地方是5%)。

可見出讓的土地使用權涉及土地增值税,使用税,印花税等這些税費的。因為各地的土地的市場價值跟實際收入決定了税率存在着較大的差別,就單純的在土地使用税的這一方面的支出,可能不同的省市差別就非常的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