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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房子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一、農村房子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農村房子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宅基地分兩種:一種是國有土地上的宅基地,此宅基地應當有年限,不超過七十年;一種是集體土地上的宅基地,此宅基地無年限,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因身體而獲得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九條規定,農村村民未經批准或者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非法佔用土地建住宅的,或者超過縣(市)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的面積多佔土地建住宅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佔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住宅和其他設施;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司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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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是農村的農户或個人用作住宅基地而佔有、利用本集體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過房屋或者決定用於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過房屋但已無上蓋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準備建房用的規劃地三種類型。宅基地的所有權屬於農村農民集體成員所有。宅基地只能在本村集體內流轉。根據《土地管理法》,宅基地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財產,只是一種使用權,所有權歸村集體。宅基地既不能買賣,也不能繼承,但可以在本村集體內流轉,經過土地管理部門依法批准,發放證件。全民所有制單位、城市集體所有制單位未經批准或者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非法佔用土地的,責令退還非法佔用的土地,限期拆除或者沒收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並處罰款;對非法佔地單位的主管人員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

農村房子的土地使用年限根據其土地性質來決定,由於集體土地是沒有使用年限的,但是根據法律規定,集體土地是不可以出售和轉讓的,只能在農民集體之間流轉,因此在進行土地開發的情況下,只能取得土地上的房產使用權,並不能取得土地使用權,是不可以辦理不動產權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