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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置換政策有什麼?

一、土地置換最新政策有什麼?

土地置換政策有什麼?

土地置換,是指在城市發展過程中,利用級差地價置換土地改造老城區,加快城市發展的一種方法。包括異區地塊的置換和同區內地塊的置換兩種情況。

1、因為土地位置的不同,所以其使用價格也不同,即地租不同,從而產生級差地租。一般情況下,離市中心、繁華的商業區、商務區等越近,土地使用價格越高;反之則越低。這樣,政府就可以利用土地的差價進行土地置換改造老城區,發展新城區。中心城市土地價差較大,在土地置換中更有優勢。

2、土地置換是以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為要求,以耕地“佔一補一”為前提條件,以調整優化土地利用結構佈局為目標,以土地的適宜性為依據,通過異地調整,使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佈局或低效利用的土地符合土地利用整體佈局,最大限度提高土地利用率。通常情況下,用來置換的建設用地均為國有土地,運作時不涉及土地性質問題,僅限於權屬的重新調整和界定。

二、轉讓土地,簽定轉讓合同合法嗎?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有效。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土地使用權人作為轉讓方,將土地使用權轉讓與受讓方,受讓方支付價款的行為。我國實行嚴格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登記制度。

《土地管理法》第12條規定:“依法改變土地權屬和用途的,應當辦理土地變更手續。”《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61條第3款規定:“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

雙方簽訂土地轉讓合同,進行土地使用權轉讓是合法的行為,我國對土地使用權轉讓有明確的規定,必須到土地管理部門進行登記。改變土地權屬和用途的,應該辦理土地變更手續,否則就是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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