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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權證訴訟時效是多久

一、土地使用權證訴訟時效是多久

土地使用權證訴訟時效是多久

因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發生糾紛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為三年。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二、土地使用證辦理的流程有哪些

土地登記申請人(使用者)應持有關土地權屬來源證明相關材料,向國土資源局提出申請。

1、土地登記申請

(1)有關宗地來源的政府批覆及批准文件,建設用地許可證。提交國有土地使用權通過招標、拍賣、協議等形式進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關土地權屬材料。

(2)因買賣、繼承、贈與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提交買賣、繼承、贈與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書公證書,原土地使用的國有土地使用證書。

(3)提交土地登記申請人的身份證、户口薄。企事業單位的土地使用者應提交土地登記法人證明書和組織機構代碼證、法人身份證。

2、地籍調查

對土地登記申請人的土地採取實地調查、核實、測量、繪製宗地草圖及紅線圖。查清土地的位置、權屬性質、界線、面積、用途及土地使用者的有關情況。並要求宗地四至鄰居界線清楚,無爭議,確認後簽字蓋章。

3、土地權屬審核

土地登記機關對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記申請書、權屬來源材料和地籍調查結果進行審核,決定對申請土地登記的使用者土地權屬是否准予登記的法律程序。

4、頒發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5、評估收費

根據行政許可收費標準收取以宗地評估報告評估基準地價的總額計算各項費用。

土地使用權證指的是公民或組織可以依法使用土地,從而頒發的一種法律憑證。只有擁有土地使用權證,才能夠合法地使用土地,如果因為土地使用權證而產生糾紛的話,那麼需要在規定的訴訟時效以內進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