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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土地使用權變更時效為多久?

一、起訴土地使用權變更時效為多久?

起訴土地使用權變更時效為多久?

土地使用權轉讓糾紛訴訟時效是三年,該時效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算。土地使用權轉讓糾紛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特殊情況可以申請適當延長。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二、土地使用權轉移登記需要哪些材料?

1、《國有土地使用證》;

2、填寫《土地使用權轉讓申請審批表》;

3、填寫《土地登記申請書》;

4、填寫《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5、轉讓雙方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授權委託書;

6、轉讓雙方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身份證複印件;

7、轉讓協議書;

8、轉讓紅線圖(雙方在權屬界線上蓋章);

9、土地評估報告;

10、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複印件(驗原件);

11、轉讓雙方營業執照副本或單位代碼證複印件(驗原件);

12、填寫《契税納税申報表》;

13、屬個人的提交計生證複印件(驗原件);

14、屬劃撥土地的須先到窗口辦理補辦出讓手續後,提交《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出讓金繳納通知單》;

15、其他需要的資料。

三、土地使用權變更的辦理程序是怎麼樣的?

土地使用權變更的辦理程序是:先到窗口領取查檔表,到檔案室查核該土地使用權是否被查封、抵押、轉讓,如沒有上述情況,在窗口領取《土地登記申請書》等有關表格並填寫好,與其他資料一起交到窗口收件,領取收件回執。辦理完畢後權利人憑收件回執和本人身份證到窗口.交費、領取證書。

綜合上面所説的,土地使用權是可以進行變更的,但對於變更雙方存在糾紛的,那麼是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但一定要在訴訟的時效之內進行提起,只有在時間的範圍之內提起才能更好的保障到自己的權益,如果超過了時間是很容易敗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