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地土地使用權房齡可以使用多少年?
一、居住地土地使用權房齡可以使用多少年?
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自開發商取得該地塊的土地使用證之日開始計算。住宅用地所屬土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屆滿繼續繳納土地出讓金即可重新取得土地使用權。
【法律依據】
《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業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衞生、體育用地年限為50年;
4、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5、倉儲用地50年;
6、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限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二、《民法典》中不動產產權證到期後怎樣續期
《民法典》規定,建設用地使用權到期的,如果是住宅用地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
【建設用地使用權的續期】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三、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方式有哪些?
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方式
1、出售;
2、交換;
3、贈與;
4、以土地使用權作價出資或入股;
5、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權,另一方提供資金合作建房;
6、因企業被收購、兼併或合併,房地產權屬隨之轉移的;
7、以房地產抵債的;
8、其他(繼承)。
綜合上面所説的,土地使用權一般只有擁有此土地的人才可以進行使用,但對於此權利也是有所限制的,如果自己購買的居住房所存在的使用期限為七十年,但現在只要到期了之後就可以自動的續期,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會結合實際情況來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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