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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合同一方違約了怎樣解除合同?

一、土地承包合同一方違約了怎樣解除合同?

土地承包合同一方違約了怎樣解除合同?

一方違約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即根本違約時,另一方就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合同訂立以後,當事人一方不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合同義務,或者當事人一方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即是該當事人違約。

違約的形式有很多,包括遲延履行債務、交付的標的物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不按約定的地點履行等。

二、解除合同的法定事由是什麼?

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當事人有權解除合同:

(1)出現不可抗力,因為出現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得到實現的;

(2)其中一方當事人在履行期限到之前,明確表達或者以其行動表明不繼續履行合同約定的主要債務;

(3)其中一方當事人不僅沒有在約定期限內履行債務,並且在經過另一方當事人催告後,依然沒有在合理的期限裏履行的;

(4)其中一方當事人推遲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反合同約定的行為從而導致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

三、合同解除中應注意哪些問題?

1、合同解除一般只適用於單方違約的情形,在雙方違約的情形下則比較複雜,要看哪一方的違約是根本違約,解除權的行使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2、從自我保護意義來講,並不是只要對方違約就要解除合同,而要判斷這種違約是不是根本違約,是否不採取解除措施就可能避勉給自己造成更大的損失。也就是説,合同解除權的行使要符合正當目的。

3、從交易成本角度來分析,合同解除意味着交易失敗,一方違約就解除合同,將給市場交易帶來沉重的交易成本,並給市場交易秩序和安全帶來衝擊和破壞。

4、一般來説,合同的目的是與合同的主要義務聯繫在一起的,違反主要義務將使合同目的難以達到,而單純違反依誠實信用原則所產生的附隨義務,一般不會導致合同目的喪失,不能據此解除合同。

5、不適當履行與合同解除。不適當履行是指債務人交付的貨物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即履行有瑕疵。如果瑕疵並不嚴重,一般要求採取降價和修補辦法予以補救,而並不宣告合同解除。如果瑕疵本身能夠修理,非違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修理瑕疵。給予非違約方要求修理瑕疵的權利,實際上使他獲得修補瑕疵的機會,從而避免合同被解除。

綜合上面所説的,土地承包合同一方違約不代表着另一方就可以無故的解除合同,必須要違約方不能實現合同的目的才可以提出來,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可以按實際的情況來,如果因違約造成自己的利益受到損失,那麼是可以要求承擔違約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