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單方面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自從家庭聯承包責任制產生後,土地承包合同就經常出現在農村的每一位家庭,有了它就有了某塊土地的使用權,是人們的命根。土地承包合同有一定的期限,簽了合同後,人們是否可以單方面解除土地承包合同,那麼,和小編一起去看看解除土地承包合同方面的相關知識。
能否單方面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一、承包方或者發包方在什麼條件下可以解除農業承包合同?
已經生效的農業承包合同,當事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不得擅自違約,更不得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有兩種情形,一是協議解除;二是法定解除。
協議解除,是指承包方和發包方經過協商,達成解除合同的合意而導致合同被解除。只要是承包方和發包方真實表達自己的意思,達成了解除合同的共識,簽訂解除合同,那麼農業承包合同自然就得到了解除。
法定解除,是指依據法律的規定,只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合同的任何一方都有權解除合同。農業承包合同解除必須符合的法定解除條件主要有:
(1)不可抗力原因的產生而解除合同;
(2)因合同期限屆滿而解除合同;
(3)合同約定解除農業承包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而解除
(4)因不能實現農業承包合同的承包目的而解除;
(5)因承包方全家搬遷設區的市且户口轉為非農業户口而合同解除;
(6)承包方無力經營且本人自願解除;
(7)承包方在承包期內死亡且無人繼承其承包經營權而合同解除;
(8)承包方長期不予經營,造成承包地閒置而可能導致合同解除;
(9)承包方在承包期內進行破壞性、掠奪性經營,經發包方勸阻無效而導致合同解除;
(10)承包方隨意改變土地用途,經勸阻無效的;
(11)合同的繼續履行將影響一方重大利益的等等。
如果雙方達不成解除合同的合意,發包方或者承包方想要解除合同,只能符合諸如上述法定條件時,才可以要求依法解除合同,否則解除合同即構成違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當然最終是否能夠解除合同,還須經過法院根據具體的情況予以確認是否符合法定的條件。
二、農村土地承包合同解除的法律依據
1、《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五百六十二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百六十四條 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期限屆滿當事人不行使的,該權利消滅。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經對方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不行使的,該權利消滅。
第五百六十五條 當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第九十四條的規定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對方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解除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
第五百六十六條 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第五百六十七條 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不影響合同中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2、《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四十九條 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經依法登記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的,其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採取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轉。
第五十條 土地承包經營權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的,該承包人死亡,其應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在承包期內,其繼承人可以繼續承包。
通過閲讀解除土地承包合同方面的相關知識,明顯可以看出,土地承包合同一旦簽訂,沒有經過雙方協商同意或者遇到特殊情況外,是不可以單方面解除土地承包合同的。希望上面內容對大家有幫助。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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