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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中公攤面積真的是越少越好嗎?

一、安置房中公攤面積真的是越少越好嗎?

安置房中公攤面積真的是越少越好嗎?

公攤建築面積是指由整棟樓的產權人共同所有的整棟樓公用部分的建築面積。包括:電梯井、管道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設備間、公共門廳、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衞室等,以及為整幢服務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築面積,以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減少公攤面積可能會影響住宅本身的品質。如若將房屋配套用房壓縮到最小,一些設施能省就省,最終會影響到樓梯、走道的寬度以及電梯數量,業主居住感覺並不會很好。

相反,如果設置配套齊全,雖然公攤面積大一些,但是小區整體配套很顯得很有檔次。如兩梯兩户的户型跟兩梯六户的户型,雖然在公攤面積上會有一些差異,但是公攤面積大的設計能讓業主生活更方便。

公攤面積包括兩部分,一是保障業主正常生活所必需的公共建築面積,另外就是單元與公共建築空間之間的分隔牆以及外牆(包括山牆)牆體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為了提升居住品質,不少開發商在打造公共空間時必然會導致公攤面積的增加。如果是自住,購房者不應過分追求低公攤率。

二、業主如何弄清公攤面積?

1、索取公攤數據;

在簽訂購房合同時,讓發展商出示有關計算公攤面積的數據,包括整幢建築的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之和、不應分攤的建築面積等基本數據,也可以要求發展商列明公攤公用建築面積的具體項目以及各項目的面積,這樣業主可以通過數據求出公攤面積,以明確自身的權益。

2、查閲有關資料;

業主們有權自查或者聘請律師向設計單位、規劃單位、測繪部門等機構查閲所購房產的相關文件,比如最終設計圖紙或者最終設計方案、最終面積測量報告、各種數據的計算方式及其文件等等。

綜上所述,開發商在舊房改造的時候,會給原來房屋的業主發安置房。這樣的房子取得產權後也可以買賣,對於業主或者買方來説,不必要追究公攤面積過小。公攤面積在合理比例的,既可以保障業主居住舒適度,也能減少不必要的支出,如果過小,不見得就是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