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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遷的前期工作流程

房屋拆遷的基本程序如下:
1、拆遷調查和項目概算;
2、拆遷管理部門對申領單位所申報的材料進行審核;
提交申報的材料有:
①建設項目批准文件;
②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附紅線圖);
③國有土地使用權批准文件;
④拆遷資金;
⑤拆遷計劃和安置方案;
3、拆遷主管部門發放《房屋拆遷許可證》,同時發佈《拆遷通告》,正式啟動拆遷工作;
4、拆遷主管部門組織被拆遷人投票選擇確定評估機構。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八條
徵收個人住宅,被徵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房屋拆遷的前期工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