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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地拆遷維權過程中,你知道如何留取證據嗎?

房子眼看着要被強拆了,你無法阻止,這個時候你該做什麼?

徵地拆遷維權過程中,你知道如何留取證據嗎?

除了報警,你能想到的就是趕緊拍照錄視頻,保留證據。

但是,你知道自己拍的“證據”能在法庭上使用嗎?證明力是否足夠?除了錄音錄像等視聽資料,你知道在拆遷維權中必要的書證、物證如何蒐集嗎?今天,在明小編就來教教你,拆遷維權中留取證據的正確姿勢。

注意蒐集三類書證、物證

在徵收拆遷中,需要蒐集和保存的書證和物證主要有三大類:

(1)徵收方發佈的公告、通知等。

這些材料一般由徵收方下發,在當地張貼,而且會在當地的國土資源網上進行公開,被拆遷人可以拍照保留證據。

被拆遷人還要學會從公告、通知裏獲取有用信息。

比如,徵收公告中一般會有這樣的表述“對徵收決定不服,可以在60天內提起行政複議,6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如果你對徵收決定不服,就可以及時啟動維權程序。

(2)被徵收土地或房屋的一切相關證件原件,如土地證、宅基地證、房產證、土地承包合同、營業執照、分户評估報告、房屋測量登記表等。

這些白紙黑字的文字證據,直接證明你對土地、房屋享受合法權益。

注意保留好原件,不能輕易將原件交給他人。

最好不要放在徵收範圍內的房屋裏,萬一遇到強拆,證件就不安全嘍。

(3)徵收補償決定、限期拆除通知書、責令交出土地決定等等。

在徵收過程中,你無法判斷徵收方強制徵收行為是否合法,在簽收任何決定書之後,要保留好相關的法律文書,以備後期維權需要。

蒐集視聽資料找準對象

在人人都是自媒體的時代,大多數人都喜歡拍拍拍“留影”。

特別是在拆遷過程中,很多被拆遷人在與拆遷方溝通過程中,都會注意錄音錄像,但拍誰怎麼拍,其中的講究你可知?在明小編總結了應該留取視聽資料的四類對象。

(1)強拆主體。

比如,在強拆時,要對現場車輛、制服人員、指揮人員、領導幹部等進行拍攝、錄音,上述人員才是該承擔法律責任的主體。

留取證據時,儘量使用錄音筆、微型攝像頭取證。

如果是用手機、相機等取證,要注意在拆遷現場混亂時保護好證據,離開拆遷現場後,及時把手機、相機裏的證據轉移出來。

(2)家中物品及房屋、院落情況。

收到拆遷通知後,第一時間對自己的房屋、物品等進行拍攝,重要物品提前記錄,進行防範。

被強拆後,對房屋拆後狀態進行拍照,對物品具體損壞情況進行拍照,方便日後確認具體的財產損失。

(3)拆遷方的其他違法行為

比如,強拆中,拆遷方限制了你的人身自由,這時候不要採取暴力方式阻止,要委託親人或者鄰居將自己被限制人身自由的過程拍下來,留下證據。

等恢復人身自由時,拿起法律武器維權。

(4)報警過程。

遇到強拆,首先要報警,報警的通話過程、警方是否出警了、出警後怎麼解決的等等,都要保留證據。

千萬不要認為報警沒用而不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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