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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塔遭拆違,建材被村民偷賣,該怎麼維權

廣告塔遭拆違,建材被村民偷賣,該怎麼維權

劉先生苦心經營的三座位置絕佳(位於商業區、高速路兩邊)的廣告塔,連個通知都沒有,就被當地以違建名義拆了個乾淨。更倒黴的是,拆下來的鋼材等值錢材料,還沒來得及運走,又都被周圍的村民起鬨拿走賣掉。劉先生趕到現場時,幾乎啥也沒剩下,他覺得自己這個企業主,運氣太不好了。他想維權,一位律師卻告訴他沒用。

這是一起曾被律師判了“死刑”,説沒有勝訴可能的違建強制拆除案。愛土拆遷律師經過分析後,認為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理應依法得到保護。經過面談,愛土拆遷律師與當事人劉先生迅速達成委託,目前律師現已正式介入該案。

不走運的企業主:廣告塔被拆違、材料被村民偷賣,維權被婉拒

事先沒有收到任何通知,劉先生在城裏商業區以及高速公路兩邊建的三座廣告展示塔,就這樣被區政府直接帶人強制拆除了。

因為不知情,廣告塔被拆時劉先生並不在場,拆除後的建築材料等也沒能及時回收,周圍的村民拿走的拿走、轉賣的轉賣。

一個廣告展示塔要建成至少也得十幾萬,還不算其他投入。一來一回,經濟損失慘重。劉先生找到相關人員想要個説法,結果對方説他缺少手續是違建,想要文件通知自己去網上查。

是違建就能一聲不吭給我拆掉嗎?劉先生和其他同時遭遇“無聲”拆違的當事人沒法接受這個不清不楚的回覆,於是找到一位律師諮詢,想要尋求法律幫助進行維權。

這一問,大家心都涼了。這位律師告訴他們,這個案子沒有勝訴可能性,官司打了也是白打。

劉先生一個人悶頭想了想,還是接受不了這個結果,於是經過多方瞭解,聯繫到愛土拆遷律師團,想看看北京的專業拆遷律師能不能給自己帶來新的希望。

拆遷律師:這是典型的違法拆違案件,法定程序有缺失

經過對劉先生案件的案情瞭解,以及對相關材料的分析,愛土拆遷律師向劉先生給出了答案:這就是一起典型的“違法拆違”案件。

為什麼這麼説?因為依法拆違共五步法定程序,本案中當事人在未獲得通知的情況下就被拆除了廣告塔,明顯存在法定流程的缺失。

第一步,調查認定。根據《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一、三十二條規定,在正式作出拆違行政決定前,行政機關要先經過調查認定程序,書面告知當事人作出相關行政決定的事實、理由和依據,告知當事人享有陳述、申辯和要求聽證的救濟權利。

第二步,下發限期拆除決定。經過調查認定程序後,行政機關認為確屬違建的,會作出一份書面的責令限期拆除違法建築的行政決定,並依法向當事人送達行政決定文書,通知當事人自行拆除違法建築,並告知當事人不服該決定時進行權利救濟的途徑和期限。

第三步,催告。當事人在規定期限內未自行拆除的,行政機關應當向當事人送達書面的催告文書。

《行政強制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對違法的建築物、構築物、設施等需要強制拆除的,應當由行政機關予以公告,限期當事人自行拆除。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拆除的,行政機關可以依法強制拆除。

在作出強制執行決定,並正式實施拆除前,行政機關還要對當事人進行一次書面催告,催促當事人履行《限拆決定》的拆除義務,也是給當事人依法維權再次提個醒。當事人提出異議的,行政機關應該聽取並採納當事人提出的可成立的事實、理由和證據。

第四步,發送限強制執行決定。拆決定作出並送達了,當事人沒有啟動複議或訴訟程序主張異議,再經過催告程序後,行政機關才能作出強制執行決定送達當事人,並在法律規定的區域內張貼公告。

第五步,強制拆除。執法機關完成了以上所有的法定程序後,當事人仍舊未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又沒有自行拆除違建的,執法機關才能對違法建築實施強制拆除。

以上一系列的程序都應當依法進行,相關文書都應當直接送達當事人。並且細心的朋友們可能已經發現了,每一道程序的相關文書,都載明瞭當事人享有的法律救濟權利,以及啟動法律程序的期限。對當事人知情權和救濟權利的保障,也是拆違程序正當性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在本案中,如果區政府依法進行違建拆除工作,強制拆違時,劉先生不可能因不知情連到場的機會都沒有。事實卻是,劉先生反映,直至廣告展示塔被強行拆除,自己沒有收到任何書面的文書通知。這明顯是不符合相關法律規定要求的。

拆違不能胡來,造成當事人財產損失的,應依法進行賠償!

從上述分析中,我們可以知悉,當地拆違流程有缺失。劉先生的部分合法權益確實因為違法強制拆違受損,可以爭取應得的賠償。

國家賠償法》第二條規定:“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有本法規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情形,造成損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國家賠償的權利。本法規定的賠償義務機關,應當依照本法及時履行賠償義務。”

最高人民法院在其作出的(2016)最高法行申12號《行政判決書》中也明確體現了這種精神,其中指出:“違法建築物、構築物中的建築材料,屬於當事人的合法財產...因強制拆除手段、方式不當,造成當事人建築材料合法權益損失的,行政機關應當依法予以賠償。”

因此,區政府直接在劉先生不知情的情況下拆除建築,本身已經存在嚴重的程序違法問題;拆除過程中沒有依法保管好拆下的建築材料等,導致劉先生的合法財產被其他人拿走、轉賣,侵犯了劉先生的合法財產權益,劉先生有權對這部分損失主張賠償。

綜上兩點,區政府違建查處過程中,既沒有履行法定的拆違程序,又沒有依法保護好劉先生的其他合法財產,明顯屬於違法拆違,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劉先生可以起訴區政府有強制拆除違建的行為違法,並主張賠償。

聽了愛土拆遷律師專業、細緻的分析後,劉先生獲知維權有望,不禁喜出望外,當即將案件委託給了愛土拆遷律師代理。

法律服務分類越來越細,維權找準律師才能讓你事半功倍

現代法律服務已經不像過去那樣,一個律師辦完所有類型的案件,而是朝着越來越精細化的方向發展,分工越來越明確。咱們徵地拆遷領域的當事人在找律師維權時,一定要注意找對應的專業拆遷律師,才不至於“荒了案子,虧了錢”。

以劉先生的案件為例,如果劉先生聽了“前任”律師的建議,或許他的廣告塔即便被違法拆違,他也只能接受既成事實,自己承擔損失。

而專業的拆遷律師在把脈徵地拆遷案件時,經驗自然會更為豐富。本案中,區政府在違建拆除程序上存在違法問題,且侵害了劉先生其他合法財產權利。拆遷律師會直接從拆違程序違法和財產損失這兩個點切入,幫助劉先生維權,爭取應得的相應補償。

愛土拆遷律師最後提醒大家:違建是違法的,但查處違建的程序不能也違法。如果違建的認定程序有誤,就有可能把合法建築當成違法建築;如果對違建即查即拆,而忽視了法定程序的履行,就可能會因為程序違法而侵犯到當事人的其他重要權利。

因此,為了充分保障老百姓的合法權益,執法者應當充分遵守程序正當的基本原則,該依法履行的程序一步都不能少,該保障的權利一項都不能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