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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資過來建廠,遇企業拆遷不給補償怎麼辦

隨着城市的擴大,拆遷也不可避免的隨之進行,而企業拆遷對於企業業主來説必定是關乎企業發展和利益的至關重要的大事,企業拆遷怎麼補償會直接關係到企業後期的安排和發展,所以務必要事先了解企業企業拆遷補償的相關政策規定。

招商引資過來建廠,遇企業拆遷不給補償怎麼辦

  一、招商引資過來建廠,遇企業拆遷不給補償怎麼辦

對企業進行拆遷的時候是需要進行經濟補償的,如果不進行經濟補償的,被拆遷的企業可以委託律師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支付賠償。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第二十三條 對因徵收房屋造成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根據房屋被徵收前的效益、停產停業期限等因素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二、企業拆遷的法定補償和賠償範圍

1、固定資產補償

無法搬遷的土地、房屋、建築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因搬遷而發生損失的機器設備補償等。

2、停產停業損失補償

停產停業損失包含“必須支付”和“應當收益”兩項。即實際和預期經營損失。通俗講就是因停產停業產生的相關損失和費用。

3、拆搬遷相關費用

即因拆搬遷行為直接產生的費用。包括機器設備調試修復費用、物資的拆卸和包裝費、運輸費用、設備搬遷安裝費等。

4、拆遷獎勵

因拆遷政策發生的獎勵費用,包括速遷費、拆遷獎勵費等。

5、暴力強拆造成的損失

對於因暴力強拆造成的機器設備以及其他財產的損毀,企業主可以要求賠償損失,申請國家賠償

6、其他損失補償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和第二十三條作出了對因徵收房屋造成停產停業損失的應進行補償的規定,提出了補償應根據房屋被徵收前的效益、停產停業期限等因素確定。

由於招商引資企業投資數額巨大,發生徵地拆遷時,遭受的損失也是可觀的。基於招商引資企業的特點,產生的其他相關費用,和造成的損失,也應屬於拆遷補償或國家賠償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