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物擔保與人擔保哪個具有優先權

物擔保與人擔保哪個具有優先權
律師解析:物擔保與人擔保都有的,應當按照約定實現債權,如果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物的擔保是債務人提供的,則先應當先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則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也可以就人的擔保實現。
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條
被擔保的債權既有物的擔保又有人的擔保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債權人應當按照約定實現債權;
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應當先就該物的擔保實現債權;
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