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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物權反擔保

法律1.52W

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某一特定物的佔有,而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債務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車等財產作為自己債權擔保的行為就叫做抵押擔保,作為擔保的一種方式,我國法律對債務人相關的財產能否作為抵押物以及相關的抵押順序是做了明確規定的。

擔保物權反擔保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反擔保物抵押是什麼



  (一)反擔保物抵押的定義

反擔保物抵押是反擔保的方式之一,屬於物權擔保。是指債務人或其他人不移轉對其特定財產的佔有而將該財產作為本擔保人追償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被追償的債務時,本擔保人有權依法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二)反擔保物抵押的操作程序

1、合同當事人就財產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手續;

2、辦理抵押物登記,應當向登記部門提供主合同和抵押合同、抵押物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證書或者複印件。

3、辦理抵押登記的部門包括:以無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的,為核發該土地使用權證的土地管理部門;以城市房地產或者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築物抵押的為縣級以上地方政府規定的部門;以林木抵押的為縣級以上林木主管部門;以航空器、船舶、車輛抵押的為運輸工具的登記部門,以企業的設備和其他動產抵押的為財產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以上財產之外的其他財產抵押的,合同當事人可向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證部門辦理抵押合同公證。

(4)反擔保抵押率:不動產抵押率(按淨值計算)不高於一定值(如60%);可轉讓動產抵押率(按淨值計算)不高於一定值(如50%)。


  (三)反擔保物抵押的範圍

反擔保抵押物可以是本次貸款所購住房,也可以是借款人其他自有住房或第三人合法房產。目前,擔保中心要求借款人申請貸款擔保所需提供的抵押物就是其申請貸款所需購買的房屋。

綜上所述,就是“反擔保物抵押是什麼”這一問題的相關解答。總之,對於擔保人來説,它是一種比較直接的方式,是預防其將來可能發生的追償權實現的有效措施,更是一種對自身利益的保障。可見,瞭解更多相關的知識,可以提高我們對事物的認知。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律師365哈爾濱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