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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抵押出去還能住嗎

房子抵押了還能住。

房子抵押出去還能住嗎

《擔保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三十三條規定,本法所稱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本法第三十四條所列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本法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由《擔保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對抵押所作的定義就可以看出,抵押是不轉移抵押財產設定的抵押權,因此,即使房屋作了抵押,也不會影響產權人對房屋的正常使用,可以正常居住,但是如果轉移和變更產權人時,則會受到限制,未經抵押權人的同意,是不能隨便處分產權的。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五條 同一財產既設立抵押權又設立質權的,拍賣、變賣該財產所得的價款按照登記、交付的時間先後確定清償順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