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主物與失物的區別是什麼?
無主物與失物表面上看差不多,實際上看確實差遠了。就撿個比較實際的例子來説,撿到無主物拿回家不犯法,但是如果把失物撿回家,那就是很有問題的,當心失主關於這個問題找你在法庭上談話,當然現在的情況是,只要重要的證件以及大面額的金錢不丟,失主大多對被歸還的財物少一點的情況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當然,貪墨他人財務是一種很不對的行為。
一、無主物的概念
無主物是沒有所有人或者所有人不明的物,如拋棄物等。無主物中,所有人不明的物,是指無法明確所有人,而不是指訟爭之物。
二、無主物的權屬
對無主物,法律沒有特別規定時,按先佔原則取得所有權,在法律有特別規定時,從其規定,如民法通則第79條規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隱藏物,歸國家所有。
三、失物的概念
失物,漢語詞彙,拼音為shī wù ,指丟失的東西、遺失的財物。
四、無主物與失物的區別
其實這不算一個問題。 區分無主物和遺失物 就看這個東西放在大街上,你不撿,別人有撿的嗎? 比如你在大街上發現個錢包,你不能認定為無主物吧,即使當初由於人家兩口子打架,賭氣把錢包扔了,也不能因此認為是拋棄物吧。
關鍵看此物的價值,一般來講,沒有實際價值,很普遍,自然產生的,如鵝軟石,就認為是無主物。 實際上,嚴格來説,我國是沒有無主物的,都是國家的!土地所有權屬於國家或者集體。
遺失物是指他人丟失的動產。遺失物並不是無主物,也不是所有人拋棄的或因為他人的侵害而丟失的物,而是因所有人不慎所丟失的動產。不過,除所有人以外,因佔有人不慎丟失的合法佔有的物,也為遺失物。無主物是沒有所有人或者所有人不明的物,如拋棄物等。無主物中,所有人不明的物,是指無法明確所有人,而不是指訟爭之物。對無主物,法律沒有特別規定時,按先佔原則取得所有權,在法律有特別規定時,從其規定,如民法通則第79條規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隱藏物,歸國家所有。
五、無主物的範圍
民法上區分有主物和無主物的目的,在於無主物適用先佔原則,有主物則不適用。無主物的本質屬性是:對無主物的任何支配,均不得侵犯任何人權利,因此先佔者可取得所有權。這意味着無主物上不僅無所有權,而且無任何權利。
根據物在一定時期是否有歸屬,可將無分為有主物和無主物。有歸屬的物為有主物,無歸屬的物為無主物。由於我國為生產資料公有制國家,國家基於自然權屬制度幾乎擁有我國領域內所有資源所有權。加之採取了公有主義立法例將所有人不明的物收歸國有,實際上是以國家強制力擴張對物的所有權。因此無主物的範圍仍按有無歸屬的標準來確定,無主物的範圍勢必會嚴重縮減。無主物的範圍應該在原有的基礎上適當的擴大。筆者認為無主物的範圍應有以下幾類:
1、純粹意義上的無主物。即在一定時期無所有人或其所有人放棄其所有權的物,如拋棄物,無人繼承的物,來自外太空的墜落物隕石等。
2、不純粹意義上的無主物。即有主而所有人不明的物(文物或其他特別法有特殊規定的除外),如埋藏物,隱藏物,無人認領的拾得物、漂流物等。此類物雖然有主,但由於時間久遠或其他原因根本無法確定物的所有人,從而使物的權利在一定時期處於"懸而未決"的狀態,如果這一時期過長,不利於物的流通轉讓和效用的充分發揮。因而恢復此類物所有權無主的最初狀態,確定其的無主物地位十分必要。
3、無關國家重大利益的天然孳息,如較小的個體礦石、玉石(請與礦藏嚴格區分)。
無主物與失物的區別大致都可以在上文中清清楚楚地看到了,對於無主物,我們實行的一般是先佔歸你的原則,也就是説,只要是無主物,你先佔有了,那麼這個無主物就是屬於你的了,因為你不論怎麼支配處理這塊無主物,都是不侵犯他人權益的,也一點也是很符合我國的一種道德心理的,但是失物的處理就大大的不同了,總的來説,撿到失物的話還是及時歸還失主才好,本站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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