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權如何成立,留置權成立要素有哪些
留置權作為債權的一種,其權利的行使要滿足一定的條件才行。這就有必要搞清楚留置權成立要素有哪些,這些要素對於留置權的成立與行使具有何重要影響。只有搞清楚留置權的成立要素,才可以在民事活動中,準確、有效的行使。
一、留置權的含義
留置權是指債權人按照合同的約定佔有債務人的動產,債務人不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依照法律規定留置財產,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二、留置權成立的要素
1、債權人佔有動產
債權人佔有債務人的財產,是留置權成立及存續的前提條件。因此,債權人沒有佔有債務人的財產,則無留置權可言,債權人喪失對債務人財產的佔有,則留置權歸於消滅。但如果債權人因侵權行為喪失佔有的,經訴請回復佔有而重新佔有,則留置權受影響。債權人對債務人財產的佔有,可以是直接佔有,也可以間接佔有,可以是單獨佔有,也可以是共同佔有。至於佔有的原因,多數國家民法要求只要非因侵權行為佔有即可。
2、與債權具有牽連關係
債權人的債權與債權人佔有的財產須有牽連關係,才能成立留置權。此為各國立法之通例。然何為有牽連關係,各國立法及學説頗不一致,主要有債權與債權牽連説(請求權牽連説)和債權與物牽連説兩種主張。債權與債權牽連説認為,留置權人對於相對人的債權,與相對人對於留置權人請求交付標的物的債權,須產生於同一法律關係,為有牽連關係。
但是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參見《民法典》第四百四十八條),企業之間的留置權不要求具備此要件。
3、債務已到履行期
債務人的債務已到履行期,亦即債權已屆清償期,留置權方能成立,而不問債務人是否構成履行義務遲延(履行義務遲延是留置權行使的條件)。因為留置權是因債務人不履行債務而產生的,而債務是否履行,只有債務人的債務已到履行期限才能確定。如果債務人的義務尚未到履行期,則無法判斷債務人是否自覺履行債務,從而若允許成立留置權,就意味着強制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這顯然是不公平的。因此,各國民法均將債務人的債務已到履行期作為留置權成立的條件。
以上三個條件是留置權成立要素。但如果出現妨礙留置權成立的情形,即使具備了上述三個條件,留置權仍不能成立。因此,在生活中,如果雙方當事人對留置權進行了約定,一定要注意阻礙留置權事由的發生,以避免造成權利不能行使的事情發生。
-
因賭債離婚另一方需要償還債務嗎?
一、因賭債離婚另一方需要償還債務嗎?另一方是不需要償還債務的。婚姻存續期間夫妻共同債務是需要進行償還的。但是如果是其中一方由於賭博、購買奢侈品的債務,對方是不需要共同償還的。夫妻共同債務是指為滿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主要是...
-
沒有借條只有委託協議是否可以主張債權?
一、沒有借條只有委託協議是否可以主張債權?沒有借條只有委託協議是可以主張債權的,只要有相關的憑證,證明雙方之間存在這真實的借貸關係完全是可以的。借款合同和借條都是證明借貸關係成立的憑證,有借款合同沒有借條的,不影響出借人主經債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
-
借款沒有借條判決如何處理?
一、借款沒有借條判決如何處理?沒有借條就起訴法院在判決時有可能並不會要求被告還錢,因為借條是可以證明債務關係存在的依據,若是起訴時無法提供借條,又不提供其他能夠證明對方確實借錢後沒有還的證據,那麼此時債權可能並不能得到維護。1、沒有借條就起訴法院在判...
-
個人借物品借條範本寫了借條沒有錢還怎麼處理
一、個人借物品借條範本寫了借條沒有錢還怎麼處理寫了借條沒有錢還可以直接向法院進行起訴。欠錢不還的起訴流程有以下幾點內容:1、由原告準備好原被告雙方的身份信息資料(如果被告是單位的,則應該提供工商登記信息、組織機構代碼證)、訴狀和相應證據材料到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