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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買房合同效力如何認定

借名買房”,是指房屋的實際出資人借用他人名義購房,並以他人名義登記房屋所有權的行為,房屋的實際出資人為事實購房人或者真正購房人,被借名之人為登記購房人。當事人之間簽訂的關於借名買房的約定,只要不違法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即屬有效,當事人應當依據約定履行。但是,如果雙方通過協議方式,使得沒有資格的購房人購買了限制購買的房屋或政策性保障住房,勢必會侵害到其他廣大符合購房資格購房人的權益,由此帶來的後果也極有可能是合同無效。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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