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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贈予需要什麼手續?

遺產贈予需要什麼手續?

一、遺產贈予需要什麼手續?

1、遺產贈予者的死亡證明書。

2、準備好贈予者第一順序繼承人放棄遺產繼承權的説明。

3、與贈予者的配偶、或者第一順序繼承人達成的贈予協議。

4、到公證處辦理公證手續。

5、到產權機關辦理產權過户手續。

遺產贈與一般無需特殊手續,只需要將財產所有權轉移即可。但房產繼承的則需要辦理如下手續:首先,當事人需要準備好遺囑以及遺囑人死亡證明,然後,到公證處辦理公證手續,最後,到產權機關辦理產權過户手續。

二、遺產分配有什麼原則?

1、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均等。這是法定繼承中遺產分配的一般原則,即同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應該平均分配遺產。該法條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沒有特別規定的情況。

2、特殊情況下法定繼承人的繼承份額可以不均等。“特殊情況”主要是指:

(1)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給予照顧。繼承人只有同時具備生活有特殊困難和缺乏勞動能力的情形時,才能在遺產分配時中給予照顧,而且一旦具備了這兩個條件就應當給予照顧。

(2)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不是應該多分,不具有強制性。

(3)有扶養能力和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該不分或少分,這是法律上權利義務相一致原則的重要體現。繼承人符合下列條件的,應不分或少分遺產:

①繼承人有扶養能力和條件;

②不盡扶養義務;

③繼承人協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

三、立遺囑要注意什麼?

(一)遺囑人須有遺囑能力

遺囑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設立遺囑,以依法自由處分其財產的行為能力。遺囑為民事行為,設立人必須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遺囑須是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遺囑必須是遺囑人處分其財產的真實的意思表示,因為意思表示真實是民事行為有效的必要條件。遺囑是否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原則上應以遺囑人最後於遺囑中作出的意思表示為準。

(三)遺囑不得取消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繼承權

(四)遺囑中所處分的財產須為遺囑人的個人財產

遺囑既是遺囑人處分其個人財產的民事行為,只能就遺囑人個人的合法財產作出處置。遺囑人以遺囑處分了屬於國家、集體或者他人所有的財產的,遺囑的該部分內容,應認定無效。

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都是屬於遺產,被繼承人留有遺囑的,可以按照遺囑的規定分配遺產,沒有遺囑的,按照法定繼承順序繼承,對於同一順位繼承人來説,需要平均分割遺產,若是同一順位繼承人有生活困難的情況,也可以多分配遺產。

標籤:遺產 贈予 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