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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權對抵押權有何效力

房屋抵押權對抵押權有何效力

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某一特定物的佔有,而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債務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車等財產作為自己債權擔保的行為就叫做抵押擔保,作為擔保的一種方式,我國法律對債務人相關的財產能否作為抵押物以及相關的抵押順序是做了明確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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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判決抵押權有效,提起抵押權異議時間有何規定

理由成立的、利害關係人認為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當事人,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執行異議。當事人;理由不成立的?第二百零二條當事人,裁定撤銷或者改正,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複議、利害關係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利害關係人提出書面異議的,裁定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