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債權債務 > 抵押擔保

無權處分人的抵押是否有效

無權處分人的抵押是否有效

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某一特定物的佔有,而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債務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車等財產作為自己債權擔保的行為就叫做抵押擔保,作為擔保的一種方式,我國法律對債務人相關的財產能否作為抵押物以及相關的抵押順序是做了明確規定的。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無權處分人訂立的抵押合同是否有效力

你好,在權利人未追認或無處分權人訂立合同後未取得處分權之前,該處分合同效力屬效力待定狀態。  《合同法》第51條規定: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經權利人追認或無處分權的人訂立合同後取得處分權的,該合同有效。此條規定了效力待定的民事行為之一的無權處分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