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房地產土地最高額抵押
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某一特定物的佔有,而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債務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車等財產作為自己債權擔保的行為就叫做抵押擔保,作為擔保的一種方式,我國法律對債務人相關的財產能否作為抵押物以及相關的抵押順序是做了明確規定的。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房地產抵押擔保
1、房產抵押是指產權所有人以房契作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產權仍由產權所有者自行管理,債權人只按期取息,而無使用管理房屋的權利,待借款還清,產權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終結。
2、如果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則債權人有權依法處分抵押房屋,並在處分抵押房屋所得價款中優先受償。
3、提供抵押房屋的當事人稱為房屋抵押人,接受抵押房屋的原債權人稱為房屋抵押權人。
4、房屋抵押人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無民事行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得設定房屋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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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權規避訴訟時效是怎樣的?
一、代位權規避訴訟時效是怎樣的?1、代位權的訴訴訟時效一般是三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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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擔保和保證擔保並存
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某一特定物的佔有,而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債務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車等財產作為自己債權擔保的行為就叫做抵押擔保,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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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方式的區別是什麼?
債權擔保是司法實踐中常見的一種法律制度,是指對了保證主債權的實現,以第三人的財產或者信用等保證債權人履行債務。保證方式選擇的不同,導致法律後果也不同。那麼,保證方式的區別是什麼?本文整理了相關內容,為您提供一定的參考。保證方式的區別是什麼?1、一般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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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最高額抵押後可否二押?
一、辦理最高額抵押後可否二押最高額抵押之後不可以不可以辦理抵押二次貸款。最高額抵押是指抵押人與抵押權人協議,在最高債權額限度以內,對一定期間內連續發生的債權作擔保。所以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確定前,部分債權轉讓的,最高額抵押權不得轉讓,但是當事人另有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