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應當包括哪些方面內容?
一、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應當包括哪些方面內容?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的內容應當包含以下內容: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基本信息;
2、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的時間、部門和工資等;
3、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
4、工會的意見;
5、何時向勞動管理部門報告;
6、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的數額;
7、通知的時間;
8、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簽證和蓋章等等。
相關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50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二、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範本什麼樣?
解除(或終止)聘用(或勞動)合同證明書
茲有本單位員工 ,性別 ,出生 年月 ,住址 ,社會保障號 ,聘用(或勞動)合同期限爲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或無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工作爲期限),因 ,根據有關勞動人事政策法規規定,本單位解除(或終止)與該職工的聘用(或勞動)合同,特此證明。
三、解除勞動關係和終止勞動關係有何區別?
1、終止勞動關係,是勞動者與企業之間形成了一種事實勞動關係,由於發生不可預知的事件後,通過仲裁機構依據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不能繼續履行這種事實勞動關係,而由仲裁或者法院做出的終止勞動關係。
員工與企業在事實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由於雙方未簽訂勞動合同,在發生工傷後,雙方不能繼續履行,因此在企業與勞動者之間達成一致的情況下(或者判決)雙方的工傷待遇一次性支付後,如果不終止雙方的勞動關係,就容易引起企業與勞動者之間因爲勞動關係而繼續發生勞動糾紛。
2、解除勞動關係,一般情況下,是員工在企業不與其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員工對企業侵害自身合法權益的情況下,向仲裁或者法院提出的解除與企業存在的這種事實勞動關係。同時獲得經濟補償金的一種方式。
綜上所述,員工在辦理好離職手續後,應該要求單位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在裏面寫清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時間及原因等,並加蓋公司的公章。這份證明對員工可用於今後入職新單位的,即使離職後失業人員一直沒有找到工作,也可以憑藉該證明領取失業金。
-
勞動合同期限內辭職要承擔哪些後果
律師解析:勞動合同期限內辭職要承擔的後果是:一般情況下,合同期限內辭職勞動關係將會解除。如果因爲勞動者辭職對用人單位造成損害的,應賠償損失。勞動者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需支付經濟補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
企業改名換姓影響勞動合同效力嗎
律師解析:企業改名換姓並不影響勞動合同的效力。1、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2、用人單位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
-
違法保密協議怎麼賠償
律師解析:公司和負有保密義務的簽訂保密協議時,是有償簽訂的,當事人有約定的,按約定支付經濟補償,沒有約定的,按工資的30%支付。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後,勞動者遵守競業限制約定的,有約定按約定支付。沒有約定的,用人單位要按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平均工資的30%按月支...
-
勞動合同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區別?
律師解析:勞動合同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存在如下區別:(一)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亦稱定期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在訂立合同時,就明確約定了效力期間的勞動合同。其期限可長可短,長到幾年、十幾年;短到一年或者幾個月。(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亦稱不定期勞動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