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解除勞動合同流程是什麼?
(一)協商解除
協商解除,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完全自願的情況下,互相協商,在彼此達成一致意見的基礎上提前終止勞動合同的效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且不違背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情況下,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必須符合以下幾個條件:
1、被解除的勞動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勞動合同;
2、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爲必須是在被解除的勞動合同依法訂立生效之後、尚未全部履行之前;
3、在雙方自願、平等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一致意見,可以不受勞動合同中約定的終止條件的限制。
流程: 負責部門:人力資源部參與部門:用人部門財務科
1、解除勞動合同的提出:公司及員工均有權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2、達成一致: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一致意見;
3、工作交接:用人部門安排員工依照相關規定辦理工作交接;
4、結算薪資和經濟補償:在員工辦理完畢工作交接後,財務科應當結算並支付該員工的薪資;如是公司方提出解除合同,還應當結算並支付該員工的經濟補償;
5、勞動合同解除:完成上述流程後,勞動合同按雙方約定解除;
6、出具離職證明:在解除勞動合同時人力資源科出具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7、備案:對解除的勞動合同的文本原稿及原電子檔案進行備案,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二)法定解除
1、過失性辭退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過失性辭退的法定情形有: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流程: 負責部門:人力資源科參與部門:用人部門財務科
(1)通知工會:用人部門/人力資源科將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通知工會。由工會提出意見,在研究工會的意見後做出處理,並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2)工作交接:用人部門安排員工依照相關規定辦理工作交接;
(3)結算薪資:在員工辦理完畢工作交接後,財務科應當結算並支付該員工的薪資;
(4)勞動合同解除:工作交接完成並結清薪資後,勞動合同即時解除;
(5)出具離職證明:在解除勞動合同時人力資源科出具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6)備案:對解除的勞動合同的文本原稿、原電子檔案以及員工過失的證據進行備案,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解除勞動合同在問題的解決上需要自己注意其中的細節部分,如果自己不能有效的進行處理,那麼自己的利益維護就會缺失一定的法律保障,所以有關的當事人需要積極的踐行有關的規定,但是具體的問題解決,需要自己有效的進行操作,此時也是爲了更好的保護勞動者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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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的內容都應該有哪些
律師解析:勞動合同的內容應該有:1、雙方的身份信息2、勞動合同的期限;3、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4、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5、勞動報酬的支付;6、社會保險繳納;7、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勞動合同應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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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版勞動合同是否有效
律師解析:有效。電子版的勞動合同有效的。使用電子簽名簽署電子勞動合同可以企業提升風險防範能力。使用電子簽名的電子勞動合同具有簽署身份可識別、合同內容不可篡改等特性。解決紙質勞動合同簽署易丟失、易篡改、過程不可追溯等不足。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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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變更能否要變更勞動合同
律師解析:法人變更,勞動合同可以變更也可以不變更,公司法人變更並不影響勞動合同的繼續履行。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合同雙方都應該根據勞動合同履行義務、享有權利。勞動者依然可以根據此合同要求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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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蓋公章就有法律效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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