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能報工傷嗎?
一、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能報工傷嗎?
可以報工傷,但是建議先向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勞動關係仲裁。如果與相關單位成立事實勞動關係,可以申報工傷,且用人單位將按照《工傷保險條例》承擔工傷賠償責任。如果不成立事實勞動關係,可以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維權。
二、沒簽勞動合同的工傷申報程序
沒簽勞動合同不影響獲得工傷賠償,只不過一切費用都是由公司承擔。現在可以:
1、先到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工傷認定,再到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等級鑑定;都要經過工傷認定,傷殘鑑定,最後按傷殘等級確定賠償。最後要關注一下當地市裏的工傷保險條例。工傷認定是關鍵,工傷得到了認定,才能享受工傷待遇。
2、根據工傷鑑定結果要求相應工傷賠償,如果單位買了工傷保險,由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支付工傷賠償款,如果單位沒買工傷保險,由單位按工傷保險標準支付;
三、工傷賠償範圍
工傷賠償範圍包括:醫療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食宿費、康復治療費、輔助器具費、停工期工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傷殘就業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
勞動問題: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當事人雙倍工資,補交社保,支付經濟補償。關鍵一點就是證據,需要當事人和用人單位有勞動關係的證據,如果工傷得到認定,勞動關係也就得到認定了。至於工作了多少時間,可以用“舉證責任倒置”的原則,在仲裁或訴訟時由用人單位出具,因爲每個人到一個地方工作都應該填寫入職表。這樣也就證明了當事人的工作時間,發工資當事人也要簽字,工資發放表也應由用人單位出具,這就證明了當事人每月的收入狀況。
如果用人單位侵犯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注意收集證據。如果將來仲裁或訴訟,這很重要。
綜上所述,如果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具有事實意義上的勞動關係,那麼就應當在一個月之內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如果沒有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本身就已經違法了,勞動者在這個用人過程中受到了傷害,屬於工傷,應該要求公司進行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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